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枝野只能顺手从小麻将的牛奶盒上偷了一根过来,顺着易拉罐的口子插了进去“这样可以了吗?”
宋厌没说话,就趴在桌子上,抱着着易拉罐,抿着吸管,一口一口小孩子嘬牛奶一样嘬完了一瓶酒精度数高达百分之五的烈酒,然后目光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呆了。
夏枝野趁火打劫“所以我们宋厌同学现在可以告诉我喜不喜欢我了吗?”
宋厌没正面回答,只是嘟囔道“反正他们都很喜欢你。”
“他们都很喜欢我?”夏枝野稍微做了一下理解,“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很招人喜欢?”
宋厌抿着唇,不回答,算是默认。
夏枝野来了兴致,打开手机,点开录音,放到手边,然后才重新趴回桌上,眉眼带笑地看向宋厌“那你说说我为什么招人喜欢?”
宋厌也看向他“就现在这样。”
“就现在这样?”
“嗯,就现在这样,你每次把眼睛弯起来,我就会突然变笨。”宋厌下巴垫在胳膊上,面对面地看着夏枝野,眼睛一眨一眨。
夏枝野“……”
原来他的笑还有这种特异功能。
以前怎么没发现。
实在被宋厌可爱到不行,努力克服了一下,才克服住把宋厌一把抱住的冲动,拳头虚抵着鼻尖,干咳了两声,故作正经道“那我还有其他招人喜欢的地方吗?”
宋厌想了想“长得帅。”
确实。
“很善良。”
也有道理。
“对我很好。”
还算有良心。
“而且”
宋厌垂下眼睫。
夏枝野低声道“而且什么?”
“而且你是粉色的。”像是怕夏枝野不明白,宋厌轻颤了下眼睫,又强调了一句,“以前都是黑白色的,只有你是粉色的。”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像是喝醉后的胡言乱语,然而夏枝野却听懂了。
以前没人疼他,只有自己疼他。
其实夏枝野也没有那么喜欢粉色,只是觉得宋厌活得太冷色调了,黑白灰好看是好看,但时间一久,总让人觉得压抑,就想着添点不一样的鲜亮颜色,心情也能好些。
本来只是最初一时兴起的念头,却没想到在宋厌的心里竟然成了自己的代表色。
所以在宋厌小朋友从前十几年并不怎么热闹温暖的日子里,自己或许的确是有些不一样的存在,而并不是他一味的自作多情。
可是明明单相思的是他,为什么听到这句话后心疼的也是他。
恰有深秋的夜风呼啦啦地吹开了窗户,裹挟着冬日将至的寒意,吹得宋厌红了点儿眼角。
夏枝野伸出手,指腹轻轻抹过宋厌的眼尾,低声问道“那以后让粉红色把其他颜色也带到家里来一起玩好不好?”
“好。”
“那以后让粉红色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好。”
“那以后我们一起去北京好不好?”
“好。”
“那我从现在开始追你好不好?”
窗外的风好像突然停了。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有人信奉封建迷信,故而将活人送入丘子坟有人幻想心上人是天上之神,故而选良辰吉日住进山洞等待神来迎娶有人相信万物有灵,故而与畜同居,视飞禽走兽为守护灵我出生不祥,命途多舛,走五湖四海,游大江南北,揭开世界那些罕见不为人知的玄秘。...
宁可借屋停丧,不可借屋成双...
家族败亡又能怎样?他从凡间杀到道境,还要勇闯不可知的仙域!无依无靠却又如何?他从道境回到凡间,还要力挽即将倾倒的狂澜!我天生道骨横生,坐拥紫薇大帝之象,便偏要从一介凡人勇夺那最终道果!...
莫欺少年穷卑微,终须有日凌苍天!少年重生异世,借崩玉无限进化,领悟刀之道,打破所有瓶颈,与同伴红颜知己冒险大海,以手中刀,斩碎所有阻碍,登临绝巅!本书严谨慢热,女主各有性格,非小白,日更6000,喜欢就收藏下...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