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少夫人今天又作妖了(.shg.tw)”!
那就代表着愿意收她了。
而森茶撤回的消息太晚……
只见他再次拿起手机,黑着一张脸编辑文字。
【靠!】
宁萌萌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随后也不管男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再次编辑文字。
【c市,经纹路,盛唐大酒店,506,森先生,我明天后天下午都没有戏,等你过来找我呦。比心】
然而……
她这么发完,森茶则是冷笑出声。
【微笑】
【你想多了,我只是和你分析一下,不代表我真的会收了你这个艺人。】
宁萌萌看着则是笑眯眯的,随手又给他发了几个视频,以及最近她整理出来的一些规划的路,以及她个人的情况。
这都是她用文档整理好的,森茶本来就在关注着宁萌萌的情况,看见视频随手点开,全都是宁萌萌的演技之类的,再看文档,他顿时震惊了。
这些东西简直都处理的非常好,让他意外,更加赞叹宁萌萌的厉害程度。
随后,就再次传来宁萌萌的消息。
【我知道,你现在还想再收一个艺人,而我应该符合森先生想要的艺人类型吧。】
宁萌萌已经洗好澡,她趴在床上把玩着手机,而且,已经开了个微博。
不大一会儿,她的微博里面就一大片的骂声,粉色也在一路增加,而这些,基本上都是黑粉。
宁萌萌笑笑,也不理会,继续打开微信。
实际上,她做的这些整理,说是她的规划,但还不如说,这是给森查看的,如果她自己一个人,会非常吃力,所以她必须要有一个经纪人。
既然找经纪人,自然要找最好的,为了让森茶收了她,可不是像她今天就发几条微信这样简单。
她一直在等一个契机找森茶,没想到突然出现个季秋颖,让她彻底找到合适的机会,顺手把她早就整理好的东西递交给森茶。
等了好一会儿,森茶也没有理会她,宁萌萌从小冰箱中又拿出冰袋继续敷脸,现在已经消肿一部分了,而且接下来也没有她肿着脸的戏份,自然要想办法尽快去除。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宁萌萌才收到森茶的回复。
【小婊砸,等我明天去找你,一个月观察期,但如果你不符合我想要的艺人形象,我不会收你。】
宁萌萌唇角微勾,既然他答应做她的经纪人,那宁萌萌就没有让人抛弃的道理,她随手敲了几下手机。
【没问题~】
啧~
经纪人总算搞定了。
宁萌萌的心情也好了几分,下一刻她就找到裴御琛的微信,发了一个胜利的表情。
【老公,快夸我厉害!我搞定好了!森茶明天过来找我,不过会考验我一个月,但对我来说,他来了我就不会让他跑掉的,一个月?没门!】
正在车上处理文件的裴御琛手机突然来了个特殊铃声,他顺手点开,冰冷的双眸在看到宁萌萌的话时瞬间融合,眉宇之间也带上一股柔情。
前面开车的孙墨都发现了自家总裁的变化,是少夫人无疑。
【很棒。】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水墨七弦的经典小说家有娇妻窥东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简介穿越成了情敌,还是在成功抢到夫婿以后,唐湄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家族关系太乱,弟弟太小需要自己保护,母亲太弱需要自己保护,唐湄抚额,世道太艰难,又谁来护着自己面对曾经的情敌占着自己的身子,拉着自己的夫婿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唐湄决定抱上一大腿重新开始漫漫的追夫之路荣泽低头看着抱着自己大腿一脸谄媚的唐湄,哭笑不得自己看上的小娘子一心一意的惦记别人家的相公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重生回到2000年。QQ有了一个山寨版本,他的名字叫TT。韩国再也不是网络游戏出口大国,而是进口大国。当然,现在的网络YY小说当中,将出现一位名叫quot陈佳一quot的大神。本书QQ群165044062(已满)本书QQ群163504802(已满)本书QQ群72160137本书QQ群114211640进群口令小白教主,威武。(没有口令的,各位管理,不得添加进入)...
文的时代开创者著名漫画家兼本子画师电子竞技赛场上唯一一名超人气女选手顶级女主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神秘的美少女实际上是一个自带极度毒舌属性的女高中生!毒舌,是语言的艺术不是说粗鄙之语,八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变身超毒舌少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认识五年结婚一年,所有的相爱相知比不过你要报恩的心。那么,这段婚姻让我亲自画上休止符吧。薛凯瑞,这个男人曾是我以为一辈子的良人。却没想到,从头至尾,我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可为什么,我们已经分开,命运还要将我们纠缠。薛凯瑞34瑶瑶,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好,我叫薛凯瑞!34...
出生于一个大家族,父母失踪,资质普通,这又如何,谁也挡不住曲元的崛起之路!就算是大陆上最低级的武技,在曲元手中,也能发挥出超过这种武技的最强之威能!不可亵渎的天道法则,其实始于我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