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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回家过年(第1页)

洛星雨的枪是最好的。

为什么说洛星雨的枪最好呢,因为同一款枪,也有精度上的优劣之分,而洛星雨那支95机枪是在二十把机枪里面选出来精度最高的一把。

而且洛星雨的机枪还配上了瞄准镜,一个全新的瞄准镜,狙使用的。

现在洛星雨拥有了一支精度完全不次于狙普遍水准的机枪,可以连发,可以单发,装弹量更大,还更轻便一些,所以洛星雨有什么必要用狙呢。

洛星雨在练习射击的时候却不会用她的主用枪,因为枪管是有使用寿命的,瞄准镜也是有使用寿命的,基本上射击两千发子弹后,瞄准镜就会失准该换了。

所以洛星雨训练的时候用别的枪,反正这里枪有的是。

不过洛星雨在起初的兴奋劲过了之后,现在一看到枪就该头疼了,因为她现在一天得打几千发子弹,刚开始的时候,她一天要打一万发子弹,那真的是打的都想吐。

每天上万发的射击量真不是一个女孩儿能够承受的,后来意识到洛星雨真的没办法承受这么大的射击量后,向卫国给她减到了五千,现在又降到了两千发。

所以洛星雨每天的固定工作就是用95班机射击两千发子弹,打不完不准吃饭。

至于高远他就更辛苦了,除了射击之外,他还得接受一部分的体能和战术动作训练。

投弹倒是练得不多,因为任何事情都讲究一个天赋,高远的投弹天赋那是相当的高,虽然不能扔下不练,可也不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投弹上。

一个很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打丧尸用不着手榴弹,打猎也用不着手榴弹,至于打仗,高远有机会打仗吗?

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就住在军营里。

在营房里有地儿住,有饭吃,还有打不完的子弹。

但是在营房里住了一个来月的时间,高远竟然止不住的有点儿想家。

想哪儿的家,当然是他们那个废弃的小山村的家了。

在军营暂住,只是因为这里有充足的子弹可以随便打,但不是必须住在这里。

如果要继续住下去,那当然也没有问题,高远他们天天打枪扔手榴弹也没引来丧尸,可问题是高远真的想家了。

洛星雨应该也想家了,这一点可以从她的饭量直线下降就能看出来。

只吃了三个馒头,喝了两碗粥的洛星雨就放下了筷子。

“胃口不好?”

高远拿起了第四个馒头,向卫国蒸的馒头个头就跟大碗差不多,换在以前,高远一顿连一个都吃不了,可他现在一顿至少吃四个。

没有菜,没有肉,就是馒头咸菜和稀饭,然后每天要至少十公里的武装跑步,五千发子弹的射击量,再加上和向卫国的鞭杆对打,再加上几十下的投弹,换成谁一顿也得吃四个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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