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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四章 初战告捷(第1页)

八百余骑,在黎明的晨光之中离开了楼兰城。所有的马蹄上都包了棉布,马含枚。杜维务求把动静减到最低。

太阳还没有升起,此刻正是黎明之前最黑暗的时候,借着夜色,远处的西北荒原苍茫,一望无际。杜维坐在马上,看着周围的骑兵们表情严肃而紧张。李斯特家的那个小子缪斯就跟在自己的后面。而侯爵夫人派来的五十名白羽骑士,则牢牢的守护在缪斯的身边。

杜维看着四处都是开阔平坦的荒原,心里叹了口气。

西北这样特殊的地形,最是适合骑兵作战,也难怪草原上的那个异族能成为帝国的心腹大患了!一个随时可以全民皆兵,并且随便一个成年男子都可以成为合格的骑兵的民族,怎么能不可怕?

队伍行了大约七八里,杜维看着身后楼兰城的方向,夜幕之中静悄悄一片,杜维心中松了口气。

他和其他几队人做了约定,如果其中任何一队人遇到了麻烦,和西北军真的干了起来,那么就立刻点火放出信号。这样一来,哪怕其中的一队被西北军纠缠住了,还可以吸引对方更多的注意力,同时也可以给自己的其他几队人送信。

夜幕之中,在这平坦的荒原之上,一点火光就十分明显,看着身后夜幕之中黑暗一片,毫无任何动静,杜维心里稍定。

出发之前,众人为了保护杜维,特意给杜维挑选了一个最安全的方向:往东南。这个方向遇到西北军的概率不大,而且草原人自西北而来,想必就算是分散了行动,绕过楼兰城往东南去的几率也不大。杜维心里知道这些手下是为了照顾自己的安全,不过身为现在所有人的主心骨,杜维也就默默接受了。

“大人,我们应该走出了西北军的包围圈了。”身边一个军官策马来到杜维的身边,这个家伙是隆巴顿的一个老部下,据说当年经常和那个二百五将军喝酒打架,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原本已经退伍回家,靠着在草原上多年的积蓄,买了一片土地,当了一个悠闲的农庄主,却被隆巴顿的一纸书信召了回来。

杜维和这个家伙接触过几次,是一个不太喜欢说话的人,四级骑士的水准,名字叫做盖达,姓子却很像隆巴顿,军中的骑兵们都暗中给这家伙安了一个外号,叫做“小二百五”。

杜维嗯了一声,看了一眼这个小二百五。

“大人,我们是继续一路往南么?”

杜维哼了一声,摇头道:“我们出来是找那些草原狼的,往南去找什么?找空气么?你也和他们一样,以为老子是身娇肉贵?传我命令,在往前走一会儿,太阳升起之后,掉头往北走。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北边的诺林顿小城,那座小城里有罗伯特骑士手下的一个步兵营,我们去那里看看,说不定能碰到一些草原狼呢。”

盖达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看了杜维一眼,不声不响的跑开了。

随着杜维的命令,在远处天边泛起一点儿鱼肚白的时候,队伍掉转了马头,转向朝着北边去了。

?

当第一缕朝霞洒在大地上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几个前锋斥候忽然勒住了缰绳,这些隆巴顿精锐的老部下骑术极为了得,奔驰之中轻易的就控马掉头跑了回来,喝道:“大人!前面有情况!”

盖达不等杜维说话,已经先下令全军放缓速度戒备,而这时候,五十名白羽骑士都紧张了起来,他们立刻牢牢的把缪斯围在了中间。

杜维坐在马上,就看见前方大地的尽头,扬起一片尘土,隐约可听见密集的马蹄声声响。

盖达看了两眼,立刻就喝道:“大人!是草原人的骑兵队!他们没有打旗帜,肯定不会错的!”

杜维脸色一沉,眯着眼睛看了过去,他随手施展了一个鹰眼术,立刻眼前一亮,视线范围闪动了一下,目光毫无阻塞,数百米之外的那队草原人骑兵,清清楚楚的落在了他的目光下,分毫毕现!果然是一队草原骑兵,这些家伙人人脑袋上都包着厚厚的头巾,队伍看似并没有帝国骑兵那么严谨的队列,但是马上的骑士人人都是健儿,弯刀闪烁。

远远的对方也察觉了杜维这一队人,这些草原人立刻一声呼哨,很快的就停下了脚步,远远的往了一阵子。

杜维心里一动:“他们把我们当成西北军了!”

想到这里,杜维立刻生出一个主意,看了一眼盖达,正好盖达的身后披着一条黑色的披风,杜维一把扯了过来,道:“把你的披风顶到枪尖上!”

盖达也是经验丰富的老军官了,他立刻就明白了杜维的用意,嘿嘿一笑,摘下自己的骑枪,扯下披风顶在上面高高举起。然后下令道:“队列分散,以中央突穿阵列前进!不要跑的太快,别把这些猎物吓跑了!”

对面的那队草原人,大约只有三五百,比杜维的人数少了很多,以杜维的兵力,完全可以一口吃掉对方。

盖达一马当先,手里高举着骑枪,枪尖上的黑色披风,远远看上去,真的有五六分好像是西北军的黑旗。那些草原人果然迷惑了,对方停住了马,留在原地观望了一阵子,等杜维的一行人走到大约只有三百米的时候,那些草原人才发现了不对!

杜维的这一行人都是白马银甲,和西北军的装束相差太大了!

立刻的,这些彪捍的草原人一阵呼啸,纷纷掉转马头,掉脸就跑。这些家伙的骑术非常厉害,真的能称得上“来去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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