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既然答对了题,那砚台岂不就是妧妧的了?”他问。
苏语凝点点头,“我送给鱼鱼了。”
用他教她的,帮着他二弟得了想要的,真是好啊。
谢蕴清没有说话,只轻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苏语凝这才想起她只送了鱼鱼东西,没有送清清,他是不是不高兴了。
可只有一块砚台,她一时有些为难,“往后若是再有,我得来送你。”
谢蕴清笑笑,往后才轮的到他么。
他垂眸看向她手中的糖人,修剪的圆整干净的手指头握着细细的木棍,“我倒是觉得这糖人儿比砚台来的好,妧妧不如就送我这个吧。”
月儿心想小姐一定舍不得,方才在二少爷面前,她也只是给看了看。
可苏语凝却一点没犹豫,把糖人儿往前一递,“给。”
谢蕴清没有立即接过,而是笑着问她,“舍得?”
有点不舍得,可如果是清清就可以,她说过要对清清好,她不会忘记的。
糖人……她以后再买就是了!
苏语凝点点头,“舍得。”
月儿忙道:“小姐不可!”
可谢蕴清已经接过了糖人,他指触到她的指尖,连手指头都是软软的。
“月儿你别小气,回头咱们再买就是了。”苏语凝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月儿这样子,清清会以为她不愿意给他的。
月儿简直欲哭无泪,她哪里是小气,这糖人是小姐吃过的,怎么好给大公子。
大公子许是没有看到,可小姐怎么自己都给忘了,眼下糖人都捏在了谢蕴清手里,她也不好再说,只能当作不知道了。
苏菀烟打趣道:“妧妧这会儿倒是大方了,之前可是宝贝的都不肯让人多看一眼呢。”
说完,她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谢蕴清。
只见他白皙的手指捻着木棍轻转了转,唇边的笑意更浓,清冷的眼眸内也蕴出几分欣喜,“如此珍贵,我自当好好宝贝着。”
苏菀烟虽已有猜测,可闻言心中还是大为震动,果然……
月儿心思细腻,“小姐,时辰不早了,再不回去夫人该担心了。”
她顺带又放下苏语凝帷帽上的皂纱。
才放下,就又被苏语凝挑起一个角,露着半张娇丽的小脸,“少卿哥哥,我不与你说了,我要回去了。”
谢蕴清稍一颔首,“去吧。”
苏语凝三步一回头,“我下次去你府上再找你玩。”
“你吃小兔子的时候可别咬。”
苏语凝想着他万一一口将脑袋咬掉了,就有些担心。
月儿拉着她,“小姐,快些走吧。”
一直到苏语凝被丫鬟牵着走过街角,谢蕴清才略抬起手,看着手里的糖人,似乎在想着从哪里下口。
谢予安回到府中已是星月高悬,管家提着灯笼替他开了门。
“二少爷,夫人让你回来了就过去一趟。”
谢予安道:“母亲还没睡?”
管家打着灯笼走在前面,“用过晚膳就在等着了。”
谢予安去了瀚宣院,院中的丫鬟急忙迎上前,“二少爷。”
“去告诉母亲,我在西次间等候。”
丫鬟上了茶,谢予安总觉得嘴里还有荔枝膏水的甜味,茶来的正当时,清冽的茶水入口才将甜味散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水墨七弦的经典小说家有娇妻窥东墙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简介穿越成了情敌,还是在成功抢到夫婿以后,唐湄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家族关系太乱,弟弟太小需要自己保护,母亲太弱需要自己保护,唐湄抚额,世道太艰难,又谁来护着自己面对曾经的情敌占着自己的身子,拉着自己的夫婿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唐湄决定抱上一大腿重新开始漫漫的追夫之路荣泽低头看着抱着自己大腿一脸谄媚的唐湄,哭笑不得自己看上的小娘子一心一意的惦记别人家的相公怎么破?在线等,挺急的...
重生回到2000年。QQ有了一个山寨版本,他的名字叫TT。韩国再也不是网络游戏出口大国,而是进口大国。当然,现在的网络YY小说当中,将出现一位名叫quot陈佳一quot的大神。本书QQ群165044062(已满)本书QQ群163504802(已满)本书QQ群72160137本书QQ群114211640进群口令小白教主,威武。(没有口令的,各位管理,不得添加进入)...
文的时代开创者著名漫画家兼本子画师电子竞技赛场上唯一一名超人气女选手顶级女主播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神秘的美少女实际上是一个自带极度毒舌属性的女高中生!毒舌,是语言的艺术不是说粗鄙之语,八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变身超毒舌少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认识五年结婚一年,所有的相爱相知比不过你要报恩的心。那么,这段婚姻让我亲自画上休止符吧。薛凯瑞,这个男人曾是我以为一辈子的良人。却没想到,从头至尾,我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可为什么,我们已经分开,命运还要将我们纠缠。薛凯瑞34瑶瑶,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好,我叫薛凯瑞!34...
出生于一个大家族,父母失踪,资质普通,这又如何,谁也挡不住曲元的崛起之路!就算是大陆上最低级的武技,在曲元手中,也能发挥出超过这种武技的最强之威能!不可亵渎的天道法则,其实始于我手。...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