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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重宝(第2页)

大部分的土匪要么是当地的农夫,忙时耕作,闲时当匪,不吃别人,就要被人吃的人间炼狱,而其他精英骨干,则是世家豪强背后的另外一只手,帮助他们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甚至还能起到演戏效果。

例如赤州的陈家,陈子墨,如今大乾鼎鼎有名的画圣,也曾干过一件知名的豪侠之事,那一年他单身一人与商队进京赶考,结果路遇匪徒,商队之人非死即伤,在这危难时刻,陈子墨挺身而出,以圣人之言相责,说得匪徒各个泪流满面,羞愧不已,亲自护送商队进京,陈子墨之名也因此名震天下,若不是后来辞官归隐,如今也会是大乾鼎鼎有名的儒学宗师。

从那以后,大乾的举人感化匪徒的故事,年年都有。

弄得后来的御史大夫李神光疑惑不已,暗中调查那些被感化的匪徒,才发现对陈子墨不尊敬的匪徒,在他抵挡玉京之后,已经全家羞愧不已,集体上吊了。

后来李神光冷呛了陈子墨一句。

“画圣教化之事,吾知之矣”

但大家都这么干,不管是心学也好,理学也罢,大家都是要体面的,李神光的学生都有不少借此扬名的,他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青州有没有匪患,有,而且很多。

但这些悍匪,要么是当地豪强的打手,要么就是从军队跑出来吃喝玩乐的,就没有好惹的。

否则大乾朝廷高手众多,还能万里江山处处是匪,那些匪还能赚得盆满钵满?

若是有几个圣贤书读进脑子坏掉的,真想剿匪,指不定你指挥的军官跟匪首乃是八拜之交,当天晚上你的人头就被割下来当球踢了,至于朝廷派了重兵压制,你会发现各处的匪徒都是良民,匪首都他娘的有官身。

俗话说当匪先当官,此言不虚。

“先打小的,再打大的,慢慢打,青州的匪,背后是谁,就都出来了。”

“婉儿不是操切的人,就给她这些人马也得罪不了世家。”

“更何况青州最大的世家金家,正要跟我做一笔买卖呢。”平安说到金家,嘴角忍不住泛起了一丝笑意,那位号称要嫁给自己大小姐金兮兮确实非常可爱,看她的面子上,自己也得让金家变得干净一些,免得未来处理束手束脚。

得,少主的毛病又犯了。

张老一阵头疼,他想告诉少主,这金家在青州经营数百年,掌握着几乎所有的金矿、宝石矿。财大气粗,实力雄厚,这一年来天机商行强势崛起,在奢侈品交易上恶狠狠地咬下一块巨大的肥肉,连带着金家的买卖都差了许多,双方已经有些局部的小摩擦,金家在试探天机商行的背景,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大雪与云蒙的战争,恐怕两家现在已经开始大规模交锋了。

杨盘下诏表彰天机商行,让金家稍微收敛了手脚,可一旦时间过去,必定会重新发动对天机商行的攻势,少主怎会如此自信,那金家的大小姐会真的跟他走呢。

“生意场上无父子,金家不过是守财世家,眼里就这么一点钱粮。”

“张老别担心,且看我的操作。”

平安将伸出的掌心合拢,仿佛金家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玉京的DC区最大的珠宝店金玉堂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这客人不像是来买东西的,倒像是来卖东西了。

本来这在珠宝店里并不奇怪,珍贵的珠宝并不是每天都有,在店面中摆放的一块翡翠,可能已经被金玉堂卖过五六回了,高卖低收乃是典当行的特色,同时也是金玉堂的稳赚不赔的买卖。

只要店里的现金流能够得到保障,买回来的珠宝总有一天会以几倍的价格贩卖出来,特别是在这盛世之中,珠宝生意更显得红红火火。

但门外的侍从发誓,他从未见过有人开着一辆马车,满载这几个箱子过来金玉堂卖货的,更何况这卖货的主人竟是一位七八岁的男孩,令人难以置信。

“这位少爷,您是来买金器珠宝,还是来卖连城之壁?”侍从很有礼貌地上前询问,目露精光,能在这满是金银的珠宝店看门,最差也是先天武师,里面至少坐镇了两位大宗师,甚至半圣,还有几头体型明显超出规格的獒犬静静趴在地上休眠,在客人到访的时候,鼻尖猛地嗅了两口,似乎在记忆客人的味道,防备着铤而走险的武道或者道术高手。

这些獒犬便是大乾赫赫有名的追魂猛犬,它们的鼻子得天独厚,甚至连灵魂的味道也能嗅出来,曾有鬼仙在灵魂出窍的时候被猛犬嗅到,从而被人找到肉身,惨遭摧毁。

要在金玉堂进行盗窃的歹人,最起码也要是渡过雷劫的鬼仙,而这样的大人物去抢夺一些金银珠宝,也未免太过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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