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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狠狠地给姜彦洲点颜色看看。
没规没矩,就该吃点苦头。
问题是他不敢那么做,怕被他揍的找不着北。
记得他第一次为难姜彦洲,就被他打得满地找牙。
头肿的比猪头还厉害,真的,连他妈都不认识。
从此以后,他就怕了。
只要姜彦洲说一他不敢说二。
就怕被揍。
小乔知道姜彦洲是心疼自己,也没拒绝,直接就把站油锅的位置让给了杨小军。
她炸一上午的洋芋丝了,真的有点累,还热。
让哥哥来干一会儿也不错。自己正好歇一歇,喘口气,喝口水。
小乔的话一点都没错,炸洋芋丝根本就不是什么技术活。
简单易学。
杨小军早就会了。
小乔这两天一直自己做,目的是她拉得下面子,边炸着洋芋丝边叫卖,给店里拉一些生意。
杨小军太腼腆,跟个女孩子似的,一棍子打不出两句话。
这种人就适合干技术活。小乔之所以找黄笑良合伙,也是怕自己在一年后走了。
哥哥的店会经营不下去,黄笑良这个人虽然不善于做菜,可他善于外交。
两个人如果配合的好,一个主后厨,一个主大堂。
生意绝对红火。
“很热吧!”
姜彦洲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就要给小丫头擦汗。
被她一把夺过,怒嗔:“干什么?大庭广众之下动手动脚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走开,离我一米远。”
姜彦洲像是没听到,耳朵自动屏蔽了小丫头的话。
转身倒了一碗水端过来,递到她的嘴边。
“来!喝口水,休息一下。天气这么热,不要干的这么辛苦,反正来日方长。”
小乔黑着脸刚要开口骂,就撞上了男人那双充满了温情的眸。
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看得出来,姜彦洲是真的喜欢她,从心底里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