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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小时。
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身为大唐的军人不应该怕死,但是如果是犯了军法被处死,那就不值了。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这是苏小义这两天来第一次遇到人类,突如其来的偶遇让苏小义有些恍惚,不知道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老天爷的垂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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