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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孝民回家后,一直睡不着。李明卿被杀,整个城市的军警宪特都疯了一般。就算颜森再艺高胆大,也不能冒这种没必要的险啊。
他给钱鹤庭的情报里,说明了自己最大的担忧。而且,他将情报一科的网都撒了出去,还悬赏“缉拿”枪手。如果颜森真的落在自己手里,如何面对这位曾经的教官?
而且,颜森知道胡孝民的身份,在临训班培训过,只要他说出这一句,胡孝民的身份就暴露了。
当然,颜森性格坚毅,就算真到了那一步,胡孝民也相信,76号撬不开他的嘴。
他真正担心的是柳娜梅,颜森有一个很不好的毛病,喜欢去找姑娘。他来上海,必然会混迹于各种娱乐场所。
如果他不能在短期内离开的话,以柳娜梅今天的做法,很有可能找到颜森。
胡孝民的担忧是有依据的,此时的颜森,正在大马路的白玫瑰舞厅,怀里正搂着一个漂亮的姑娘。
他之所以没有及时离开上海,正是因为这个叫卢文英的女子。卢文英是白玫瑰舞厅的当红舞女,长得柳腰丰胸,秀腿圆臀,更兼一口吴侬软语,柔得能让天下男人尽折腰。喋血杀手更爱温柔乡里纵横驰骋,颜森此时深陷温柔乡己不能自拔。
“知道这是什么吗?”颜森掏出一把小巧的手枪,这把手枪很小,能放在手掌里。这是勃郎宁1906袖珍手枪,还有个外号:“掌心雷”,威力不大,射程也只有三十米,但在有效范围内还是能杀人的。
颜森白天除掉李明卿,正是用的这把掌心雷。近距离射击,一枪致命。他对自己的枪法非常有自信,当时的情况,他也只能开一枪。
这么小的枪,拿在手里,旁人都不会发现。这也是他能接近李明卿,射击之后还能从容离开的原因。
“这么小的手枪,又这么轻,放在我手提包里都行。”卢文英把玩着这把手枪,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很好奇。
“喜欢?送你了。”颜森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豪爽地说。
对他来说,再好的枪也只是工具。只要佳人喜欢,不要说一把枪,把命给她都行。
“真送我?”卢文英搂着颜森的脖子,一脸“欣喜”地说。
能在白玫瑰舞厅做当红舞女的,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她也是帮会中人,拜了一位过房爷,曾经也摆过花会,还开过妓院。
她跟男人相处,当然不会喜欢什么武器,她相中的是颜森口袋里钱。颜森豪气过人,对她非常大方。她之所以“喜欢”,主要还是想讨颜森欢心。
颜森在卢文英脸上亲了一口,笑眯眯地说:“虽然这也是我心爱之物,但谁让你是我心爱之人呢。这可不是一把枪,更是一把杀过人的枪。知道今天上海最轰动的是什么事吗?”
“今天?要说最轰动的事情,莫过于李明卿被杀了。你杀的?”卢文英突然眼睛一亮,她一点也没觉得害怕,反而很是仰慕,发自内心的仰慕。
李明卿是什么人?大上海鼎鼎大名的帮会人物,因为与赵仕君的关系,可以说,他在上海权势滔天,跺跺脚,上海都要抖三抖的人物。这样的大人物,真要死在颜森手里,她真觉得颜森是个人物。
颜森得意地说:“当时他身边围着十来人,我拿着这把掌心雷,分开他的手下,走到他面前对着胸口就是一枪。等我离开威海卫路,他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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