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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太医一惊,难怪今日这么热情。
苏樱讪讪地笑道:“方才跟您聊天,让我体会到,在这样温暖的冬日里,喝喝茶,跟人聊聊天,才是最有趣的事。”活动了活动右手腕,“昨日抄了一天的书,胳膊酸疼,若是太医说我近期不益动笔,那我就不用再继续抄了。”
还以为是什么难事,这不是小事么?
刘太医随即放了心。
“手腕酸疼是筋骨劳损所致,不能再吃力了,臣会禀告四爷。”
苏樱惊喜地接话:“多谢刘太医,多谢刘太医。”对巧慧吩咐:“把剩下的大红袍包起来,让刘太医带着。”
“主子说手腕疼,刘太医自然会说不能抄书,哪里用求他?还把顶好的茶叶搭给了他。”
刘太医走后,巧慧心疼地说。
小姑娘还是眼皮浅呢。
苏樱躺靠在躺椅上,暗自开心。
要想拉拢一个人,找机会让对方施恩于自己,比直接施恩于对方的效果,要好上许多。
刘太医今日不但感觉到自己敬重他,还帮了她一个大忙。
对她生出好感,那是必然的。
哪天让他去医个普通人,他或许爽快地就去了。不讨好他,让他帮人看病,他也得去。但肯定没有发自内心的情愿,来得尽心尽力。
有能力的人都清高嘛,用心下点功夫也是应该的。
要不然呢?
她才不会傻傻的抄那么多遍的书。
不用抄书的办法很多,最简单的是说两句求饶的话。
苏樱站起身说:“我去养马场一趟,看看我的小追风最近又长膘了没有。不用跟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前世里,胤禛的第一谋士,此时在养马。
算时间的话,一年后,他借钱捐了个官,在知县任上做出了成绩,才入了胤镇的眼。
他曾说过,以前之所以没想着捐官,是他老娘身体不好,不想离开京城。
若是让太医把他老娘治好了。相互之间,自然也就来往多了。向他讨主意的时候,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比如,问问他,用什么办法,跟一个位高权重的人和离。和离是大事,又难事,要做多重准备。
养马场在府内的东南角。
大门敞开着。
出乎意料的干净。
一个青衣年轻人正牵着一匹枣红的大马,在细沙铺的院子里溜圈。另一个满头白发的干瘦老头的,咬着烟锅,半躺在干草窝里晒太阳。
年轻人先发现了背着手进门的苏樱,轻唤了一声瘦老头:“李叔。”然后,丢下手里的缰绳,快步过来,打了个千儿。
“福晋吉祥。”
被唤作李叔的瘦老头,也急忙爬起来见礼。
“你们忙吧,不用管我。刚路过这里,顺便来看一眼。”
苏樱扫视了一圈东西两侧的马棚,抬步向东走去,在一匹干净的白马跟前停住了。
这匹马是她当年的嫁妆之一,是她阿玛给她特意挑选的蒙古马,个头较一般的马矮小。她每年最多骑两次,一次春猎,一次秋猎。
李老头把方才年轻人丢下的枣红马,栓到西边马棚子里。
年轻人垂首躬腰的站在苏樱身后,轻声应话:“时间过的真快,追风公子来的时候两岁零四个月,算是个孩童。现在七岁零九个月了,正值青壮年,是马最好的时候。”
苏樱暗叹,第一谋士的名号不是白得的,养马这粗活,都干得这么用心。说话也好听。如此特别的一个人,主子爷怎么就没注意到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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