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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孝为法伥(第2页)

“臣只是觉得,一介晋商,不值得皇上再三提笔,他有钱无权,皇上若是钟意他的行商之技,难道还怕他不为朝廷所用吗?”

朱翊钧伸手拿过万历皇帝的私人印玺,往那张似真非假的“皇帝真迹”上盖上了一枚命德之宝,

“四弟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有钱和会赚钱是两回事,愿意捐钱给朝廷和愿意赚钱给朝廷又是两回事,这一码归一码,朕要是能单凭一幅字就能换得一个为朝廷赚大钱的忠心商人,那绝对是朕占了便宜。”

朱翊钧盖完章,甩了甩手,一旁就立时有小太监们呈上温水、手巾,为皇帝挽袖净手。

“忠臣必出孝子之门。”

朱翊镠回道,

“《孝经》中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一个人对他的父母亲,对他有生养之恩的人,他都不能够去爱,怎么可能真心实意地尊敬皇上、为朝廷尽忠呢?”

朱翊钧摇了下头,他根本不相信这种荒谬的理论,明末两大著名孝子,范文程和吴三桂,同样也是著名的汉奸,若是站在大清的立场上,孝子和忠臣倒是辩证统一的一对同义词,

“私德不可与才干相提并论,张居正当年还有‘夺情’之议呢,其实朝廷上下谁不清楚,这孝与不孝,不过是一个攻讦他人的把柄,说白了都是家务事,朕何必带头嚼人舌根?”

朱翊钧将手从热水盆里拎出来,任由小太监替他擦手拭水。

公平来讲,朱翊钧是不知道范明那个“孝字跟前鞭爹尸”的宏伟计划的,他收到范明献上来的黄教佛珠后,从刘守有那里得到的情报仅仅是“范明不守父丧、不付丧资”这样的“小节”。

而现代人朱翊钧对于古人所看重的“死后风光”恰恰又看得没那么重,换个角度说,如果朱翊钧他现在死了,他自己也是不会要求他名义上的“儿子”为他守丧的。

再加上他早就知道历史上的范明父子不和,所以对范明在他父亲死后的种种举动并不吃惊。

事实上,朱翊钧并不觉得“守丧”和“人品”有甚么直接关联,历史上的努尔哈赤还为李成梁守丧三年呢,最后叛明屠城的时候,也没见他手软啊。

退一步讲,明末人品大节有所亏欠的人才多了去了,再多一个范明也不多。

可若是能因此变范永斗为自己所用,让这位满清的皇商心甘情愿地为大明挣钱御敌,那可比追究甚么“守丧”、“造墓”的重要得多了。

历史上的万历皇帝对修建定陵百般看重,现代人朱翊钧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唯物主义者,

“钱财本来就是个跑腿的,有了跑腿的,百工技艺那是孙子,官吏缙绅他也能做孙子,就说这修建寿宫罢,万历十四年的时候,朕曾命抚按官各进有助工赃罚银两,接着又下旨实行‘开纳事例’,卖监生头衔筹金,结果这修了三四年了,刚刚才修出了个大样子来。”

皇帝擦干了手,将袖子重新放了下来,

“那范明要是舍了他爹的墓不修,反捐了钱来修朕的寿宫,四弟啊,你说他该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忠臣呢?”

朱翊钧此刻的说法当然有点儿是在欺负人的意思。

按照儒家体系的设定,他这个皇上是世间至高无上的“君父”,等于是大明最大辈份的“爹”。

朱翊钧用他这样大的辈份来同范明一道“反孝”,显然并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反孝”。

简而言之,名义上是反的,制度上还是遵从的。

进一步说,即使朱翊钧对范明的这个请求确实心生反感,但那也是处于皇帝视角的反感,他作为现代人的内心是为范明叫好的。

朱翊镠当然听出了皇帝只是在名义上支持范明,于是笑道,

“忠臣是皇上的忠臣,皇上既有圣断,臣岂敢置喙?”

朱翊钧道,

“朕是想让他成为朕的忠臣不假,只是朕不明白,朕的这一个字,果真值得商人们如此追捧吗?”

朱翊镠答道,

“那是自然。”

皇帝袖起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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