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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起,荣志豪形影不离地陪着儿子。除了自己打坐站桩,所有时间都是孩子的。
上街买菜,背着孩子,吃过饭又带着孩子去公园看别的小朋友玩。
他从来没有放下过孩子,怕孩子因为自己不会走路而自卑;就算是傻子,荣志豪也没有当他是傻子。
荣志豪还教会了他用筷子。
让荣志豪没有想到的是,荣安然学得很快,用得也非常标准,三天下来,就用得有模有样,只不过他的手太小,用一会儿就累。
荣安然也非常听话,荣志豪让他坐直坐挺,父亲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他还有一个习惯:只要双手空着,就必需抱捧着那个水晶球。
就这样,一过就是三个月。
荣安然依然没有说话,荣志豪也没有发现他走路,好象他连爬都不想爬,哦,不,应该说是不会爬吧!
自从带儿子回家的第一天,荣志豪偿试着让他站了一回,就再也没有要求他学走,一切都随缘。荣志豪相信就算儿子是个傻子,自己也能照顾他一辈子的,他相信自己有能力等孩子老了、走了以后自己再走!
唯一让荣志豪感到欣慰的是,荣安然回家以后,他会笑了,虽然只是无声的笑。
只要荣安然双手捧着水晶球,不管荣志豪说什么,那怕是他在自言自语,荣安然都会看着他,就象小学生在认真听课一样。
这种生活,对荣志豪来说,也是一种满足:谁说自己的孩子不好?又乖又听话,还不影响自己。
虽然荣志豪会经常地想起符仪兰,更渴望着她能回家,但他没有强求,也不去打扰对方,儿子是他的安慰。
这一天,从菜市场回来,荣志豪莫名其妙地多烧了两道菜,这两道菜,是符仪兰喜欢吃的!
“安然--”荣志豪没有叫儿子的小名嘟嘟,而是一直以来都叫大名:“安然,饿了吗?”
荣志豪把儿子放在餐桌前重叠的小凳子上:“饿了你就先吃点儿。我感觉到你妈妈今晚会来看我们!”
荣安然双手捧着水晶球,象童子拜佛似地坐着,并没有去动筷子。
不一会儿,门铃就响了。
荣志豪打开房门,看到了门外站着的符仪兰:“进来吧,等你吃饭呢!”他的说话与往常一样的自然。
“你知道我要来?”符仪兰不可致信地盯着荣志豪。
“我感觉到的!”荣志豪笑笑:“所以,多烧了两道你喜欢吃的菜!”
儿子,仿佛不再是她的儿子,符仪兰没有正眼看过一眼自己的儿子--傻子有什么好看的?她只看向桌上摆放的菜:五菜一汤!
她相信了荣志豪的话,这么多菜,不只是给他们俩人吃的。
她也相信荣志豪所谓的感觉,因为,到了下班的那一刻,她才决定让司机送到这里的。
感觉吗?
这一刻,符仪兰心里泛起一丝不舍的难过,她知道荣志豪真的深深地爱着自己,否则,他不会有这种感应。
但那又怎么样?一个不懂生活情趣的男人,加上一个傻子孩子,这不是她想要的。
爱是什么东西?凭自己的条件,还怕没有男人爱?就算没有荣志豪,自己依然被爱包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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