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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万年县。
白天的时候,程咬金回去还没多久,又让人送来一头羊。
最近程咬金跟着李忆安赚了不少,隔三差五的让人送一些东西来万年县,好继续拉近自己和李忆安的关系。
对此,李忆安当然是来者不拒,有多少他就敢要多少,就怕程咬金送的不够多。
他们宰杀干净那头羊,已经是这天的晚上。
古代没啥娱乐的方式,无聊乏味,看着还不算晚,李忆安把所有人聚集在一起,在院子里面生起炭火,给他们弄了一个烤羊排。
炭火一烤,差不多熟透羊肉,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味,李忆安撒了一把孜然上去,香味更浓郁了,可惜的是这个年代还没有辣椒面。
孜然是方诚从西域带回来,在这个年代,又叫做安息茴香,孜然的这个叫法,其实是维吾尔语的音译,在唐代已经有了。
“姐夫,好香啊!”
婉顺这个小吃货拿着一把小刀,开心地说道:“我先来,我要吃第一个!”
她小心翼翼地割下一小块羊肉,放到小嘴里面,有些烫,不过又真的很香,吃得欢快。
李忆安也拿起一把小刀,把那些羊排的肋骨,一根根地切下来,送过去给他们。
周楠自定义为先生地丫鬟,所以没有闲着,拿起一瓶青梅酒,慢慢地倒在众人的杯子里。
这也是来自李忆安的配方,给程咬金酿造出来,在长安售卖。
青梅酒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清香,长安很多人都喜欢喝。
“先生,你吃,这些活我来做就好。”
宇文战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以前在草原,我没少烤羊,我的手艺不比先生你差多少。”
“谁来都一样。”
李忆安夹起一根满是肉的羊肋骨,送到周楠面前。
“多谢先生!”
周楠欢喜地笑了笑。
只不过,她的欢喜,很快消散一空。
因为她看到李忆安还很细心体贴,用小刀把羊排上的肉给削下来,送过去给李长歌,心里要多羡慕就有多羡慕。
婉顺夹起一块往小嘴里放,开心道:“好吃,阿姐和姐夫也快吃,要不然我就全部吃完了。”
这个小丫头,很容易把众人逗笑。
宇文妍兄妹就没有这样斯文,也不怕烫,拿起来动嘴就咬,他们就是这么豪迈。
然而在他们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李忆安突然眉头一皱,目光往旁边的围墙看过去,用力一甩,把手中没有肉的骨头给甩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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