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野人的这一口咬的又准又狠,他不但是咬,还用手在我的伤口上面抠,我腿上顿时传来剧痛,就像是皮肉都快要撕裂了。
我尽力的挣扎着,想要把腿从他的怀里抽出来,然而任凭我怎么敲击他的脑袋他也不松口,他的眼睛里似乎都冒出了火光,想要在这里和我同归于尽。
我下了决心,用了我手上所有的力气,对准那家伙的后脑勺砸了下去。
“哐当!——”一声,铁管像是敲击在了石头上面,我认为这一下可以完完全全把他的脑袋砸碎,羊人无力的瘫倒在地上。但是手依然保持着抓紧的姿势,我俯下身子把他的手指一根根的掰开,然后用力的把我的脚从他的怀里抽了出来。后退几步靠着房子的外墙,大喘着气。
我从狂怒中清醒过来以后,顺着墙壁瘫坐在地上,我丢掉了手中的铁管,右手的掌心已经满是铁锈,一丝懊悔涌上我的心头,虽然是自卫之举,但是也对我产生了不少心理压力,他毕竟是一个人。
还好,从他起伏的胸膛上看,他还有呼吸,看来他头上的泥巴起了缓冲作用,让他只是晕过去了。
我开始检查自己的伤势,然而这时我的头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眼前一片模糊,耳朵里面也出现了耳鸣声,我想应该是把头给打破了,幸亏我戴着帽子,不然那家伙一棍很有可能就这样把我打晕过去,天知道接下来他会对我做什么。
我把黄帽子摘下来,摸了摸头发里破皮的地方,所幸只是流了点血,并无大碍。
裤管破了大大小小十几个洞,有些钢珠只是在外围擦过去,把裤子撕开一个口子,有些在腿的边缘上造成了严重的擦伤,大约有四五颗打进了我的小腿肌肉里,卡在里面取不出来,小腿血流如注,等到伤口好了以后,一定会留下难看的癞创疤。
我找到一颗比较浅的,趁着我的小腿麻木感觉不到怎么痛的时候,把它从肌肉里面用手挤了出来,那是一颗被血染得鲜红的圆滚滚的钢珠,当它掉在地上的时候,还从伤口拉出一条细长的血丝,我厌恶的把血丝拨断。
剩下的几颗怎么挤都没用,反倒把我痛的死去活来,我没有镊子一类的工具,只好作罢草草用背包里的绷带包扎了一下。
我一瘸一拐的走到那把枪前,哭笑不得的看着它。
整个铁管做成的枪管已经变成了一个喇叭,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枪的主人显然也是第一次自制这种武器,没有控制好火药的量,它毫无疑问炸膛了。里边不管还剩下什么,都不能用了。我第一把枪就这样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报废了。
想像一下,如果我的枪没被棍子打飞,我把它捧在手上开枪的话,天知道炸膛的碎片会不会伤着自己,我不由得吓出了冷汗。
我又想起了铁门上的密码锁,来到了野人身边,想从他的身体上找点线索。
这家伙根本就是赤身,浑身长着浓密的体毛,身上散发出一股欠缺清洁的臭味,完全无法想象他在树林里是怎么生活的,我想用树枝从他的脸上抠下一块泥巴,然而那些泥巴又干又硬,像是面具一样,几乎已经完全和他的脸长在了一起,他头上剩下的一根树枝孤零零的插在厚厚的泥巴里,像是沼泽中的枯树。
我不认为他身上除了木棍以外还有什么东西,站起来走向房间,我想看看那两个柜子里有什么。
我的手电被他甩到墙角,灯罩破了一块,所幸的是灯泡依然亮着,虽然很不稳定,但是拍一拍还能用,我打开第一个柜子,里面放着一瓶酒精,还有一些碎成块的木板,零星的铁钉,第二个柜子里有几个采摘下来的奇怪的蘑菇和一张字条,这里非常干燥,蘑菇没有腐烂。
我把字条放在手电的灯光下。
“我不会再打开那扇门了,大铁门的密码是3333,不能再简单了。”
“发电机的汽油不太够了,我去猪棚拿点儿汽油,天黑前回来。”
我的目光落在地上一具干燥的尸体上,他应该就是字条的主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被打死在这里了。我思考了一会儿,从他的装束来看,似乎是当地的村民,一直守在这里负责看管这栋房子,但是野人打死了他,然后就一直缩在这个角落和他的尸体待在一起。
不想去思考这里发生了什么,当我正要离开的时候,柜子和墙壁的缝隙中一个闪光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块发亮的石头,这玩意我以前见过,在南部小溪我取盐巴的地方,也有一具长满蘑菇的尸体,尸体手中紧紧握着这块发亮的石头,不过也有可能是外面的野人留下的。我注意到这块石头被放在地面上的一些乱画的圈圈上,就像是邪恶的法阵,整个画面就像是宗教祭祀现场,那野人,似乎在用这块石头做些什么。
我拿起那块发亮的石头,仔细的端详着,这块石头纯度并不高,有些地方是褐黄色,有些地方则像宝石一样闪着莹白色的光泽,我认为那是某种晶体,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但在商人那里一定能卖个好价格。
布桐在路边捡了个帅到惨绝人寰的老公,婚后,厉先生化身妻奴,宠起老婆来连老婆本人都怕。老公,说好的高冷呢?厉先生无辜摊手,高冷在你面前一无是处。厉先生要出差一个月,布桐假装闷闷不乐相送,转身就开香槟庆祝,终于可以放大假了。第二天醒来,厉先生站在床头,太太,惊不惊喜?感不感动?布桐不敢动,不敢动...
...
...
忽然变成了一个女孩子,人生也一下子发生了变化。即使依旧平凡,生活却变的不一样了。虽然不能说是波澜起伏,但是也是平静的湖面上起了祁连。一圈圈的荡过去,悄悄地,却依旧能够看见七彩的颜色。叶灵依旧是叶灵,只不过是改个名字,换个身份。也许,这样也可以让生活重来。不算是重生,但是也是重生。离开了,失去了,也得到了什么。说不清楚,但是,也不必那么清楚。蒙蒙胧胧之间,一种虚幻的美丽雏鸟的羽毛开始成长,叶灵也离开了原有的生活。一切,再次开始也许,仅仅是怀着得过且过的心理,能怎么样就怎么样或者是真的期待着忘记过去,从新开始。有可能是已经完全死心,不再期待什么猜想,是不是叶灵,连心灵都在慢慢被改变叶灵,或许不再是叶灵小雨做的新的投票项目,请大家选择自己喜欢的结局。小雨新书,我爱上了双胞胎期待大家的支持。书号81973...
那日,双喜烛光之下,她身披霞帔,透过满室的红光惊恐的望着他。他说馨儿,你该知道背弃我的下场了吧?她始知,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原先那个他。他们,一个是不甘沉寂的大齐皇帝,一个是睥睨天下的大夏雄主。会暨之盟,他让人放言,夏主所欲后妃人选实乃华妃一人耳。花开彼岸,他却说,朕从没希望过你的原谅。呵,可笑,那她从来又是为了谁?是的,又见深宫孽缘,又是血海深仇!国仇家恨间,多少次梦回婉转,黯然回首,曾经的她不过是一介罪臣之女,一个卑微的宫婢!是谁引她踏进这血腥的后宫?又是谁能执子之手,带她结束这一场乱世浮华?...
一介特种兵出身的军医洛天歌穿越成前朝恶毒公主,怎知坏名声都是他人栽桩。罢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腹黑莲花霸气上线!她千杯不倒,可惜不醉美酒,却醉美人儿。只见她一脚跨在房梁,趁着月色,抬袖勾起某位王爷的下颚呼哧着淡淡酒气,轻言道夜里三更,王爷别来无恙啊。某王爷顺势揽起怀中迷醉的她,笑道独酌无味,不如与本王干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