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可最近的变数有点多啊。
许新远刚刚在厉家附近找好了酒店住下便收到了厉耀楠发来的信息,于是便发了个定位给他。
而喜庆里,甜品店的大门依旧关着,常自在狐疑地打量了一下紧闭的大门,不正常啊,难不成真的是生病了?
常自在看了自家儿子一眼,来都来了,还是先看看常欢喜是不是真的病了再决定要不要留下来好了。
而赖在家里的常欢喜还没发现厉海芬翻出来的存折,就那样子躺在沙发上,什么也没干,既没有去买菜也没有动手做点什么来吃。
厉海芬和常安没有办法,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在那干着急,有错的人又不是她,干嘛非得这样子折磨自己呢?
知道常自在要来找常欢喜,虽然知道可能并没有什么好事,厉海芬还是挺感激常自在能够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正想着,门便响了几下,常欢喜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是自己家门被人敲响了,好像是谁说要来找她来着。
“你真的没生病吗?”常自在看到常欢喜病恹恹的样子,护着自己儿子,毫不客气地问,好像她一点头自己就会扭头走人似的。
“没有。”常欢喜有气无力的回了句,只是好像什么都不想做,也提不起精神。
她大概是想事情想傻了吧,虽然只是无用功,她竟没有发现这期间许新远有任何异常,常欢喜勉强地笑了笑,却是比哭还要难看。
或许有的,只是被她忽略掉了,他有再好不过的借口,见鬼,说了不再去想与他有关的任何事情的。
“没有就好,我身子弱,可没什么抵抗力。”常自在勉为其难地进了屋,却还是有些警惕地护着自己儿子的,怕常欢喜身上带了些病菌会传染给他。
不过常欢喜也没有兴趣去逗小孩子,想去倒杯水给常自在,这才发现自己连水都还没烧,“你先坐会,我烧点水。”
“不用了,我自己带了。”常自在连忙说道,反正也不会呆太久,只是想要找个地方来喘口气而已。
“我也要喝。”常欢喜挤出一抹笑容,不想叫父母担忧。
“你今天怎么没开工啊?”常自在好奇地问,“不想干了?不想干的话和我说,我还想尝尝当老板娘的滋味呢。”
“……”常欢喜没有回应,或许她真的是不想干了,那个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真的没有勇气再呆下去。
常自在见常欢喜不理会她,怀里的孩子也有点闹别扭,先放下了背带,把孩子抱了起来,在屋子里转转。
只是她好像看到了一个存折放在鞋柜上面,那一秒,常自在很是好奇,不自觉地往鞋柜那边走了过去。
厉海芬看着常自在走向鞋柜,下意识的皱眉,可不能叫常自在知道欢喜有这笔钱,也不管常安阻拦,便叫常自在看不见存在的存在。
常自在揉了揉眼睛,真的是眼花吗?
她刚才明明看到有本存折在那里的,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呢?
还是她想钱想疯了,出现幻觉了?
一孕傻三年?
常自在郁闷地叹了一口气,她小叔子结婚之后,她婆婆更加会来事了,恨不得吸干她大儿子的一切来帮补自己的小儿子。
哪有这样子做人亲妈的,常自在气不过,和她老公吵了一架,所以才会想着出来走走,可是除了欢喜这里,她竟想不到别的地方可以容身了。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