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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正驱车到了林韵家来接人,没办法,林韵逼着他这一下午都要陪逛,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不能老摸人家的腿,还不肯吃点亏。
林韵的打扮很简单,但是却很亮眼,尤其一双美腿,难得没穿丝袜,光洁圆润,如洁白的象牙,简直让人垂涎三尺。
女人终归是要富态一些才行,不然老为柴米油盐所累,再好的姿色也得被消磨到一干二净。陈菁玉还好,最近生活开始天天向上了,不用再为那些琐事操心,整个人就跟变了似的,容光焕发了许多,比之以前还要漂亮。林韵么,从小就是过着优渥生活长大的,无论是气质还是容貌再到肌肤的保养都堪称是无可挑剔。
“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居然找打手在法院门口把罗明阳和杜丽那夫妇收拾得这么惨,就不怕自己也遭殃?”林韵上车之后就径直问了一句,早上的事情闹得不小,再加上她对唐正一直保持关注,这些事情自然第一时间得知。
唐正便说道:“那些人还真不是我找来的,要收拾那两个垃圾,犯不着去找人呢。”
林韵笑了笑,反正是不相信,唐正也懒得解释,爱信不信了。
林韵难得有空,所以准备先去逛街,各种买买买,唐正也就只能当她的搬运工,不过好在林小韵很有良心,也给唐正买了些衣服和鞋子,大手大脚刷卡下来,数目对于普通人来说还真是比较惊人的。
“很久都没逛街了,这出来逛一逛还真是让人舒坦。”林韵说道,拉着唐正的手,觉得很惬意。
唐正笑了笑,另外一只手里提了十来斤重的玩意,不过这点重量对于他来说还真是轻轻松松,没有任何压力。
两人在商场当中闲逛着,林韵看到什么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管用不用得上,直接就刷卡买下来,估计这段时间里是真的憋坏了。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倒是越来越融洽了。
不过,好景不长,融洽的气氛终于是被人打破。
两人跟迎面而来的叶可卿一行人撞了个正脸,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这世界太小了!
叶可卿脸色如常,看也不看林韵和唐正两人,直接与他们擦肩而过,跟着叶可卿的朱莎和另外几人也是不发一言走过,只不过朱莎的脸色比较古怪。
只是这一瞬间,林韵的心跳就加快了不少,手心里渗出了不少的汗水来。
唐正就笑问道:“你很紧张么?”
林韵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好紧张的,既然都已经分道扬镳了,我也没必要再去在意她的想法。这件事,是她对不起我在先,我有什么好紧张和愧疚的?”
唐正便低声道:“难道你就不怕跟她反目成仇?叶可卿的能量还是挺大的,而且你的画龙才刚刚安稳下来,要再经历一次折腾,恐怕又该风雨飘摇好一阵子了。”
林韵阴沉着道:“你又在这里扇阴风点鬼火是吧?虽然我跟叶子注定是当不成以前那样的好朋友了,但她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而且,你觉得我林韵就真是随便让人拿捏的泥人么?哼……”
唐正忽然一笑,然后扔掉手里的一大堆购物袋,猛然摁住林韵,就是虎吻!
叶可卿虽没转身,但是却能从前面的橱窗玻璃当中看到后面的一幕,眼角略微抽搐,脸色也越发阴沉下来。
她跟唐正的这婚约,打心眼里也没认可过,但是看到这一幕却还是恼火,难道,自己的价值不如唐正?能让林韵舍弃友情从而选择他这个无所事事的败家子?
林韵微微一愣,然后踮起脚尖,挽住唐正的脖子,一双灵气十足的美眸也闭上了,吻得很动情。
片刻之后,唐正这才将林韵慢慢松开,在她发红发烫的俏脸上轻轻一刮,微笑道:“那就断得彻底点。”
林韵心里叹气,知道自己跟叶可卿恐怕连最陌生的朋友都做不成了,不过心里却也不后悔,正如唐正所说,自己既然做出了选择,那就要彻底一点。
林韵也不知道自己选择唐正而疏远叶可卿是因为真的喜欢他,还是因为不能忍受不叶可卿和朱莎两人欺瞒的怒火,毕竟她也是个骄傲的人。
“难得的一次计算错误,没想到林韵居然真的做出了这种让我惊讶的选择来。”叶可卿心里叹了口气,有些略微的懊恼。
朱莎沉默,没有说什么,但心里却也叹息,或许早就应该把真相告诉林韵了,这样一来,两人也不可能疏远到这种地步。
“你想要唐正?那好,我就送给你好了,我倒要看看,我叶可卿弃之如垃圾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值得你珍贵的地方?!”叶可卿神情冷漠,收敛起了心中的那一点懊恼。
等到叶可卿一行人走远,林韵的心情这才逐渐逐渐平复了下来,懊恼地看了唐正一眼,道:“朱莎瞒着我,你也瞒着我!”
唐正耸了耸肩,道:“我又不知道你跟叶可卿的关系,当初我问你朱莎的来头,是你自己不肯说的。难道,你要让我见一个女人就跟那个女人宣扬,叶可卿是我的未婚妻?那我还不跟傻逼似的?”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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