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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骨这种功夫,基本上老辈的拳师都会,唐正算不得老辈拳师,但对接骨还是比较熟稔的,脱了唐妃蓉的鞋袜和长裤之后,在她的骨折处拿捏了片刻,然后便开始帮她接骨。
“忍着点疼。”唐正说道,说话间就已经动手了,就听咔嚓两声,已经将骨头接回了原位。
唐妃蓉只是低眉敛目,接骨的瞬间,眉头轻轻挑了挑,虽然很疼,但是一声都没有吭出来。
“这只脚就先别动,缓上一段时间再说吧,伤筋动骨一百天呢。”唐正说道,放下了唐妃蓉的脚,“你先去洗个澡,出来我再给你包扎起来。”
骨折之后需要用木板或者钢板来固定,如果严重的甚至需要将钢板植入进去,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唐妃蓉点了点头,她身上都是血迹,显得很脏,她平时就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这样的状态让她很难受。
千心慧到了门口来,将两个袋子放下,道:“这是给你们换洗用的衣服,有什么事可以叫我,我就在楼下。”
唐正嗯了一声,然后扶着唐妃蓉从床上站了起来。
“行了,我自己来就好,只是断了只脚而已,又不是两只脚都断了。”唐妃蓉说道,她的左脚肿起老高,看上去像只猪脚一样,有些滑稽,不过,唐正却笑不出来。
唐妃蓉的平衡能力很强,单脚撑地蹦蹦跳跳进了浴室里去,没多久,里面就响起了水声来。
唐正端坐在沙发上,缓缓吐纳着,让自己体内的气血尽量保持平稳,好在刚刚得见真神,所以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又提升了一个阶段,而且身体内的各处损伤他都能“看到”,然后沟通体内“神灵”去修补这些损伤。
如果人体各处穴道有三百六十五位正神的话,那人的脑袋就是玉皇大天尊了,统领诸神,想要见到真神,就需要冲开玉枕,打破生死玄关。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见神,现在,我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在我的监视和控制之下了,对于身体的控制能力达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巅峰状态了。”唐正喃喃道,同时,他还发现体内有各种陈年老伤。
每一次受伤都会留下一些看不见的暗伤,这些暗伤是无法修复的,表面上是好了,但其实蛰伏了起来,
现在“见神”之后,需要做到的就是“不坏”了,要沟通体内的“神灵”把这些大大小小的伤都一一修复起来,到时候,身体又会达到一个巅峰状态。
唐正在沙发上坐了半个小时左右,唐妃蓉这才从浴室里支着脚跳出来,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睡衣,头发还湿漉漉的,看上去十分性感。
“帮我处理一下身上的伤吧,我现在内脏受损,不敢动用虎豹雷音。”唐妃蓉无奈地叹了口气,跳到了床边坐下。
唐正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从药箱里拿出针盒将里面的银针取出,然后又拿出金丝线来穿过银针,道:“都伤在哪里。”
唐妃蓉将一双手臂上的衣袖撸了起来,看得唐正不由皱眉,双臂都已经淤青了,如果不处理好的话,会导致坏死。
他将两根银针分别插到了唐妃蓉手臂上的两处穴道当中,然后牵引着金丝末端,轻轻捻动。
唐妃蓉顿时就感觉被针插着的地方仿佛被电打一样酸麻,一股股暗劲顺着金丝和银针进入穴道当中,震散手臂各处的淤血,有一些淤血,则是直接顺着银针冒了出来,流在手臂上,呈黑色,这是已经坏死了的血液。
五分钟后,唐正的手心里全是汗水,而唐妃蓉的双臂也恢复了原来的颜色,不过却还是有些略微的红肿,这没办法,是后遗症,过一段时间自然会慢慢恢复过来的。
唐妃蓉点了点头,然后翻过身去,趴在了床上,将衣服一撩,整个后背都展露在了唐正的面前来。
唐正心里倒没有什么杂念,只是关心着唐妃蓉的伤势,又用刚才的办法帮她将淤血化去,然后往上面上了药。
把淤血处理干净之后,唐妃蓉将衣服放下,然后翻过身来坐着,捞起裤腿,将光滑圆润的左腿伸到了唐正的面前,可惜下端肿得有些难看。
“你别动,我帮你把它固定好。”唐正道,然后动手帮唐妃蓉包扎了起来,片刻之后,总算是绑结实了。
唐妃蓉一笑,道:“谢了!”
唐正便笑道:“你谢我做什么?这不是我应该做的么?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唐妃蓉叹了口气。
唐正忽然有些明白纳兰诗经的那句话了,也明白唐妃蓉为什么要练拳了,为什么要当这么霸道的女人了,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永远保护着他了,而且,也不用嫁人了。
“你现在已经打破虚空,见神不坏了。怎么样,有把握对付众神了吗?”唐妃蓉问道。
“还没有把握,毕竟才刚刚体会到这个境界的神妙。而且,组织的首领很恐怖,必须要谨慎。”唐正说道,轻轻将唐妃蓉的裤腿拉了下来,盖住肿胀的地方。
唐妃蓉伸手捏了捏唐正的脸颊,道:“你比小姑我有出息,这才练武多少年,就已经超过我了。”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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