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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金缕玉衣?我呸,美的你,那可是皇帝老子死后才能穿的东西,怎么也轮不到你。”老头唾了我一口。
“那这是什么东西?这玩意有啥用?”我问他。
老头没好气道:“这是甲胄,你要不想死,今晚就穿上它,遇到啥事都别脱下来。”说罢,不待我再问几句,“咣当”一声,他又把那破木门给关上了。
真是人老脾气臭,我盯着那木门,在心里头嘀咕了一句,将那甲胄重新装进脏呼呼的袋子里,拎起袋子往那棵槐抱楸处走去,一边走,心里头一边琢磨,要说甲胄那东西,我虽然没见过,但也知道那是古代将士行军打仗必须的防护性兵器,在冷兵器时代,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类似于现代战争中的防弹衣,可以很大程度的保护将士身体免遭敌方进攻性兵器的重创,老头给我这个,难不成……
我想起了在来卧龙山前,老伯讲过的,宋为民的事情,当年他们夜宿卧龙山,五个人有四个在夜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被摘了脑袋,放在大树底下的石台子上做了祭品,这事虽然过去很多年了,但大树还在,祭台还在,难不成夜里还会有东西出来砍我的脑袋?!老头给我这能把人包成木乃伊的甲胄,就是为了让我防身用的?
他说不想死就穿着,看来今夜不太平啊,我可不想死……
路上,我打定了注意,回去就把这笨重的甲胄穿身上,以防万一。
再次回到大树前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卧龙山远离人烟,天一黑,目及之处不见一点儿灯光,整座山上静的似乎只有我的呼吸声,我的胆子也降了一个档,心里一下子虚了起来。
我打开背包,拿出手电筒来,打开,往我挂那铃铛处照去,铃铛挂在一人高的楸树枝上,还在原来的位置,随着微风幽幽的摆动着,不声不响。
看着那晃动的铃铛,我一下子想到了昨天晚上我做的那个诡异的梦,梦里,许多棵人头挂在树上随风摆动……
我打了个哆嗦,手电迅速的从铃铛上挪开,却又不自觉的照向了树底下的青石台子,心里渗渗的怕,怕那石台上忽然出现一颗被掀起了头盖骨的脑袋……
一个人,在寂静如一片死地,在充满恐怖传说,曾莫名死过人的山上,恐惧不由自主的生了出来。
强自压制住想要逃离的冲动,我走到了距离大树五六米开外的地方撒了一泡尿,之后,打开老头给我的袋子,拿出了里头的甲胄,甲胄笨重,穿脱麻烦,这一穿就得穿整晚上了。
甲胄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黑色甲片,似石似玉,在手电光的照射下几近透明,看着不厚,却特别的结实,我拿石头砸都没砸破,如果夜里真有人拿刀砍,这家伙估计也能抵挡几刀。
甲胄里面还有一层内衬,布料因为年岁久了的原因泛了黄,看着脏兮兮的。
现在这年头,肯定是没人做甲胄了,这东西从成色上看就是个古物件,既然是古物件,来路基本就不正,我猜测,十有八九是那老头打坟里挖出来的,一想到这甲胄曾经可能穿在一个,或者多个死人身上,我心下就觉得膈应,不过为了脑袋考虑,我还是在将朝菌塞进口中后,将甲胄套在了身上。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有过穿别人衣服的经历,穿别人洗过的新衣倒没有什么,穿别人穿过的脏衣服,那种滋味肯定不舒坦,这甲胄那老头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拿出来晾晒一下了,穿在身上,鼻息间充斥满了一股子发霉的,臭烘烘的味道,像是汗臭味,又有点儿像是肉腐烂后的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也不敢深想,且这玩意捂的特别的严实,除了眼睛和手,我的全身,乃至口鼻都套在甲胄里,那难闻的味道顶的我隐隐作呕。
人到了份儿上,不能瞎讲究,像今夜这种情况,我还得指着这甲胄救命呢。就这样,我忍着怪味,穿着甲胄,在距离大树七八米处的一处灌木丛中坐了下来。
这个位置是我仔细挑选过的,隐蔽性很好,能藏的住我,预防夜里有什么东西对我不利。视野也不错,透过灌木丛,就着月光,正好能看见我挂在树上的铃铛,以及整棵大树下的情形,如果有什么东西出现,我一定能第一时间发现。
坐在草丛里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今天晚上一定不要睡觉,但是等待永远都是一件漫长、枯燥的事情,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大概三个小时过去后,我从最开始努力睁着眼睛,到后来眼皮上下打起架来。
因为少了一魂的关系,我较于平常更容易疲乏,容易困,最终我在一遍又一遍自我警告不能睡中睡了过去。
不过心里头有事,总是睡不踏实,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靠近了这里!
我的感觉一向很准,果然,透过灌木丛,我看到大树底下站着一个人,那个人背对着我,正扬头看着我挂在树上的铃铛。
那是一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女鬼,我没有在她的身上看到阳火。
那女鬼背对着我,我看不清她的正面,但从后面看,她个子挺高,身段儿窈窕,穿着一袭白色长衣,一头如瀑布般的黑发披散至腰间,单看这背影,就知其生前一定是个大美人儿,难道阎王爷让我来找的就是她?想那铃铛小巧精致,看上去倒像是女子把玩的东西,那阎王老鬼找这漂亮女鬼做什么?难不成是对人家怀了啥心思……
心里头胡思乱想着,一只手摸向了我提前困在腰间的一个布兜,那里装着一摞胖子画的,对付鬼的黄符,同时,我握紧了另一只手中的三清剑,琢磨着先出去先跟这女鬼聊聊,她要是个好说话的,乖乖的跟我走最好,她要不肯走,我也豁出去跟她拼了。
心下拿定了注意,我正要起身往外走,这时,突然一只大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子!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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