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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斯年接过毛巾,视线从女孩白皙手指下的iPod上移开,心想:哦,现代。
女孩没看他,递了毛巾后重新塞了塞耳机,转身又上楼了。
毛巾上不知是什么味道,桂花或者桃花?他对这些植物丝毫没有研究,现在却有些好奇,这个和女孩身上味道一样的香气是来自哪种植物。
一杯茶后,头发已不那么潮湿,孟斯年并没用那条毛巾。
老人起身道:我手边还有活,你先坐着休息,不用客气,等路通了再回去也没事。
孟斯年起身致谢,或许是小镇民风淳朴,祖孙俩对他丝毫没有防备心,待人大方,自然随意,这让他感觉很舒服。目送老人离开,他抬头看了一眼楼上,跑步声没有了,只有极轻的哼唱声还在若有似无地传来。
他站在木质楼梯下,抬头看去,半晌,唤了一声:格格。
楼上的哼唱声戛然而止,女孩从扶手后出现,居高临下地低头看他。她不知何时已经打散了辫子,微卷的发丝从一侧垂了下来,不远处的吊灯的灯光映照在女孩的双眸中,一闪一闪的。
叔叔,你叫我了?她的问话中带着一丝惊讶。
这里到沙溪远吗?孟斯年直接忽略女孩的那声叔叔。
开车要两个小时。她说。
我的车在高速路上堵着,还有什么方法去沙溪吗?
格格从楼上走下来,看了看腕间的手表:镇中心有大巴,不过末班车刚走。
孟斯年在楼梯下方站着,站得笔直,他看着格格:还有别的方法吗?或许我可以在这个镇上找辆车?
我有车。格格轻笑一下,脸颊的酒窝比她说话时更明显了。
孟斯年挑眉:你能开?
当然。
你有驾照?
当然。
你成年了?
格格这次没回答当然,只是从门边的五斗柜上拿起车钥匙晃了晃:因为成年了,所以有驾照,所以能开车,简单的逻辑问题。
孟斯年坐上格格的黄色smart两座车时才意识到刚刚他似乎被这个小女孩嘲笑了。
挺酷的小孩。
格格发动车子时,扭头看了他一眼:看着面熟,叔叔是明星吗?明星出门不都穿私服吗?这么正式,像赶着去结婚。
孟斯年觉得要收回之前那个想法,一点都不酷了,八卦!
这是今天第二次被人说面熟了,他从不知道自己竟然红到了偏远的西南小镇:赶着去上坟。
格格白皙的脸颊在蓬松的黑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小,漆黑的眼睛疑惑地看着他。
他并未开玩笑:一个朋友的忌日,所以今天必须到沙溪。
哦。
车子在夜幕降临前驶出小镇。
高速堵得跟丧尸围城似的,我走小路,可能有点颠簸。格格伸手点开音乐,说道。
好,谢谢。拥挤狭小的车厢内温度渐渐升高,外面的毛毛细雨还在下着。孟斯年没法开窗,便伸手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我会付车费。
不用,格格的声音在音乐声中更显悦耳,刚拿驾照,就当练车了。
孟斯年解衬衫袖扣的手指一顿,半晌才道:格格小姐,我觉得我需要提醒你一下,作为一个新手,这个车速,有点过分了。
还好,我还能更快。格格慢悠悠地回答完,踩了一下油门。
我的命非常值钱,这么说,你会收敛点吗?孟斯年想,这小孩不仅有点酷,还有点浪。
格格咯咯笑了两声:确实有听说你们明星的手啊脚啊都买几百万保险的。
我不是明星。孟斯年说。
我确定在哪里见过你,这张脸。格格瞥他一眼。其实她想说,她确定见过他这张让人记忆犹新的帅脸,但这位大叔高高在上的气质让她并不想夸他。
说不定我比明星还厉害呢?他不是个喜欢与陌生人交谈的人,也不喜欢和别人说起自己。但这个小女孩,却让他多说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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