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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炉乐队。
歌词就不提了,主角就是《猫和老鼠》里的那只猫,嗯,魔改、黑化过的。
在摇滚音乐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支像煤油炉这样,怪诞、疯狂、激进而不可思议的乐队。
这是摇滚史上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
他们的贝斯手兼主唱莱斯克莱普尔堪称世界上最伟大的贝斯手之一,惯用的乐器是一把非传统的六弦贝斯,而且没有琴格。
在1986年,金属之王乐队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贝斯手,以替代离队的克里夫布尔顿,莱斯克莱普尔是候选人之一,但他并没有被选中。
金属之王乐队的核心詹姆斯海斯菲尔德给出的理由是莱斯克莱普尔太牛逼了,应该自己做音乐。加入金属之王,会埋没他的才华。
到了十年之后,这一点已经是乐坛公认的。
然而在2008年左右,莱斯克莱普尔接受vh1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被问及这件事时的答复是这样的这不是真的,吉姆他们觉得我的打扮太非主流了。
“你们要知道,当初我去见他们的时候,我的发型是个黄色的莫西干鸡冠头,穿着时髦的铅笔裤,脚上穿着两种不同颜色的网球鞋,人家tallica穿的完全是黑的,裤子都是紧身的。”
咳……
不管怎么样,幸好莱斯克莱普尔没有去金属之王乐队,否则当时才成立两年的煤油炉就要面临解散,也就不会再有这支被歌迷戏称为“只有疯子和神经病才会喜欢的乐队”了。
煤油炉乐队最大的风格就是没有风格,他们的音乐最大的规律就是没有规律。
如果说大部分乐队的作品像是一块完整的镜面,煤油炉乐队的作品就像是无数不同材料、不同形状的碎片拼接起来的,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的“玩意”。
煤油炉的作品,以及乐队核心莱斯克莱普尔,都是“无法归类音乐”榜单上的常客。
绝大多数对煤油炉乐队一知半解的人认为,这支乐队除了夸张的贝斯炫技以外毫无特点可言。
e……变态的语速或许也可以算是特点之一吧,不过主唱和贝斯手都是同一个人……
事实上,煤油炉乐队的鼓手提米亚历山大和吉他手拉里拉隆都技术也是非常出色的,只是大多数时间里风头都被莱斯克莱普尔抢走了。
但在这首《汤姆猫》里,尽管贝斯音线非常引人瞩目,但鼓手的发挥才是最精彩的。
只不过,只有对乐器有足够了解的人才能听出来。
至于吉他……
至少在这一首歌里,完全被贝斯和鼓压制了。
在煤油炉乐队的所有歌里,《汤姆猫》的贝斯难度只能算是中等。
以罗杰的技术而言,完成《汤姆猫》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尽管六弦琴多少有些不那么顺手,但罗杰有过足够多的练习,这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很容易解决。
或者说,已经解决了。
别看只是多了两根琴弦,若是普通的轮指倒还罢了,但对击、勾的s,难度提升可以说是从简单飙升到地狱。
而煤油炉的歌……
有哪首是没有用到s的吗?
莱斯克莱普尔可是一个比flea还喜欢玩s的贝斯手,经常有人吐槽他“离了s就不会弹琴”。
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虽然莱斯克莱普尔对s有种特殊的偏爱,但其他的指法技巧也绝对是最顶尖的那个级别。
扯远了……
事实上,《汤姆猫》这首歌,或者说煤油炉乐队的所有歌,对罗杰来说最大的难度都不在弹,也不在唱。
而是如何在快速s的同时,嘴巴还能像机关qiang一样“念”歌词。
嗯,煤油炉乐队的大部分歌都不是唱的,而是念,或者说读的。
——不是说唱那种,就是像平时说话那样把歌词读出来,只不过语速有些快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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