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第一七三章积分是这样来的
“商大小姐,我想跟你买五十颗神元果,不知道何时能到货?”
走出外门大殿,丁浩立刻开口说道。
这五十颗是九奴需要的。他炼制暗符,需要大量的精神力,因此只有用大量的神元果来补充。
“五十颗神元果?”商云先是狐疑地看了一眼,随后笑道,“上次买那么多罡体宝莲的莲籽,结果练出一个完美气海,这次要这么多神元果,又是想要搞一个什么惊天动地的创举?”
一般人吃一颗神元果,再吃就无效了,很显然丁浩需要这么多神元果,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丁浩也不解释,反问道,“你们商家做生意都要问顾客买东西回去干什么嘛?”
商云咯咯一笑道,“那我不问了,五十颗,给你打一个八折,四百灵石。”
丁浩取出四个盒子,里边装满的灵石,交给商云。
“五天以后送到。”商云把灵石收起来。
丁浩又问道,“你们商家商号有没有阵玉卖?”
“没有。”商云回答地很干脆。
阵玉并不是一般的玉,种类很多,有人工的有天然的。九州世界属于下等小世界,懂阵法的人不多,使用阵玉布置那种强大阵法的就更少!所以只有学府的百宝堂才有阵玉,四大商号都不卖这个。
“好吧。神元果到手给我送到紫霞楼。”
商云点点头,先行离开。
叶雯感觉丁浩要常驻紫霞楼,开口道,“丁浩师兄,在紫霞楼修炼,每天都要五个积分,我们都是新弟子,没有什么积分来源。我听说你被安排在一间很破的洞府,无法修炼,如果你不嫌弃,就暂时去我的洞府修炼。”
“和你一个洞府。”丁浩看了一眼叶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好像是同居了。和这样一个天才美少女同居,丁浩当然是不知道多开心。
“叶师妹,这一男一女……你也不怕我做出一点什么?”丁浩不由得开口问道。
叶雯脸色发红,实际上发出这个邀请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随即还是坦然道,“丁师兄为人正气浩然、浩浩荡荡!叶雯相信你不是那种人!”
丁浩心说其实我就是那种人啊!
虽然丁浩很想和美少女天才同居,可是耳边传来九奴的声音,“主人,我们要在紫霞台行事。”
丁浩当然知道这些,他微笑道,“叶雯师妹的心意,丁某心领了。不过师妹你天生美貌,资质又是如此出众,我若是和你居于一室,学府之中人人看见,到时候传出不好的传言,有损你的名誉!”
叶雯急道,“丁师兄,你不用为我担心,你对我有两次救命之恩……”
“不用再劝!”丁浩傲然道,“为了叶师妹的声誉,丁某就算是睡在大街上,也是心甘情愿!”
叶雯听得感动,美眸中都要流泪了,“丁浩师兄,你果然是一个大丈夫,君子之中的君子,叶雯佩服。”
丁浩道,“不必佩服,作为一个正气浩然浩浩荡荡的男子,理当如此!”
叶雯妙目中更是钦佩,这时看见柴高阳走了出来,两者一比,怎么样怎么觉得丁浩是真正的大丈夫,伟男子。不过叶雯毕竟受过柴家帮助,看见柴高阳的沮丧样子,她又不能不去说两句,当下和丁浩告别,走向柴世子。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