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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间,写字楼电梯来的有些慢。
看着不断停下的楼层,程之瑜心里暗自着急,要不是他们公司位于一十几层,他怕是要急得直接走楼梯下去了。
好在这时背后响起“叮”的一声。
电梯终于来了,中间只停了一次,就顺利到了一楼。
程之瑜快步往便利店走,刚走到一半,就远远地看到于悠从便利店里走出来,手上提着满满两个大袋子。
“于悠!”程之瑜快走几步,朝于悠的背影喊道。
于悠刚买完饮料和零食。
本来她只答应红曜买两包零食一罐饮料,买的时候响起它那与身体大小完全不符,仿佛胃里连接了异次元的饭量,又往购物筐里多塞了不少。
毕竟这家伙一晚上能喝一冰箱可乐,买上十罐这会儿给它喝,也完全不怕浪费。
她算着刚好能提得动的量,又多买了好几样零食,出了便利店,便快步往回走。
乍一听背后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她还愣了一下。这边园区认识她的人不少,但大多也就是见面点点头,或者喊她一声小老板,知道她名字的人没几个,会直接喊她名字的就更少了。
于悠一下就听出了程之瑜的声音,暗道一声真巧,回过头问,“你来买晚饭啊?”
“嗯?”程之瑜愣了一瞬,接着赶忙点头,“嗯,是啊,这不到晚饭时间了,我下来买个三明治和咖啡。”
于悠晃然点头,“这样啊,我刚看周强买了好几个三明治……”
“他饭量大,自己就能吃好几个。”程之瑜心里默默对周强说了声抱歉,接着便伸手道,“我来提吧,你这东西看着不轻。”
确实不轻,但也不是拎不动。
于悠说:“不用麻烦你,你买完晚饭还得回公司呢吧,我自己拎回去就行。”
程之瑜灵机一动,开口说道:“不回公司,我等下要去外面取个文件,车就停在前面,刚好顺路捎你一下。”
说着程之瑜便伸手接过了于悠手里的一只袋子,还要伸手去拿另一只,于悠赶忙避开,“不用不用,我自己拎一个吧。”
程之瑜没再勉强,“那也行,反正没几步就到车上了,这边走。”
从园区中心这个位置,步行到农家乐大概需要十分钟,开车却很快,出了园区大门,直接驶进对面的路口,再左转开进农家乐门前的小路就到了。
从出发到再次停下,总共也就用了一分钟。
车子在农家乐门前停下,程之瑜还有些遗憾,要是这段路再长一些就好了。
他本想趁着这个机会约于悠明天或者后天再一起出来吃饭,哪想还在酝酿该要怎么开口,就已经到了地方。
眼见于悠要打开车门,程之瑜赶忙说,“明晚你有没有时间一起吃饭,我听小方他们说往市区那个方向去的路上新开了一家火锅店,味道挺不错的。我们明晚去吃?”
程之瑜的热情比起之前更不加掩饰。
于悠哪怕再迟钝也感觉到了,她脸颊微红,点头说:“嗯……行呀。”
程之瑜心里一喜,连带着嘴角都翘的更高了几分,“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见!”
他的情绪也感染了于悠,刚才那抹小小的羞涩,转而衍化成了一种甜蜜喜悦的感觉,她也笑着回应,“明天见。”
拎着东西下车,程之瑜降下车窗后,于悠朝他挥了挥手,“那我先进去了,你晚上开车也注意安全呀。”
程之瑜差点就要脱口而出一句,“没事,我也这就回去了。”
临要开口突然想起来,自己是找了个借口才说服于悠送她回来,赶紧将即将脱口而出的话止住,硬生生地拐了个弯道:“行,我会注意的。那我走了,明天见。”
“明天见。”
两人又告别了一轮,最终还是于悠拎着袋子走进农家乐,程之瑜才发动车子掉头离开。
就在于悠转身往院里走的一刹那,田丽华拿胳膊碰了碰杵在厨房门口往外看的于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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