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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笙盯着他肩上深色的地方看了一会儿,发现伤口并没有再渗出血,这才松了口气。十月份的天气并不凉,她将被子横在两人中间,界限画明白了,这才往另一边滚过去。
连笙喜滋滋地想,管这个混账是不是装的呢,反正她打了他,占了便宜,无论是不是装的这苦果他都必须咽下去。连笙小小报了仇,心里总算没那么气。
她想好了,等明日一早,就说服易千城让自己去看哥哥。她躺在床上了无睡意,关于颍东的噩梦终于结束,她一时有些茫然。噩梦结束了,生活却已经翻天覆地。她从颍东的姑娘变成沙棘的夫人,天下也即将易主。
易千城不肯与她和离,她便依然得在他身边。前路茫茫,她一时竟不知道该去往何方。
她翻来覆去,直到天将明才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身边的易千城睁开眼睛,眸中晦暗不明。原来在她眼中,他脾气坏、自大、傲慢、还无理取闹。他抚上她软绵绵的脸颊,目光有一瞬变得柔|软。
没关系,他心想,只要你还在我身边,我可以试着慢慢改的。
连笙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便起晚了些,柳嬷嬷帮她梳洗时欲言又止,“姑娘,昨夜……”
她摇摇头,“他喝醉了。”连笙问,“嬷嬷,易千城呢?”
“将军一大早就出去了,吩咐我们别吵醒姑娘,还有个重要的事,将军让我告知姑娘,明日|姑娘就得和他一起回沙棘了,他让姑娘抓紧时间与家人道别。”
“明日?”连笙惊讶,怎么会这么快?平心而论,比起沙棘,她更想待在颍东。沙棘除了性格温和的易环,对她恶意满满的人太多了,颍东却有许多对她好的人。
易千城决定明日动身肯定有理由,不然他不至于带伤也要急着回沙棘。连笙想了想,既然易千城同意她出门了,那探望哥哥要紧。
没用早膳,连笙径自去看连祁。连祁昏迷了整整一晚,天亮的时候醒过一次,后来精神不济,又昏昏睡了过去。
连笙亲自到连祁的院子,连祁的亲兵自然不会拦她,他们恭敬地让连笙进去了。
连笙放轻脚步,看着床上脸瘦削苍白的连祁,十分心疼。她打小没了娘亲,懂事起生命里便只有哥哥和柳嬷嬷。她小时候也渴望过父爱,可是父亲喜爱妹妹连丝恬和弟弟连玺越,每次看自己的眼神毫不亲近。
久而久之,她终于明白,哥哥和柳嬷嬷才是自己仅剩的亲人,从灵魂中贴近的亲人。
在她的记忆中,哥哥永远是温和而无所不能的。小时候一群孩子学文章,只有他最聪明,看了一遍就会背,后来他没有请先生来教导连笙,而是自己教她。
一笔一划,从她还是个孩童的时候,教到她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她发脾气不想学,他便温和地同她讲一些趣事,等她自己觉出羞愧,再继续。
这样的哥哥,如今却变成了无生息的模样。连笙眼眶泛酸,努力将眼泪憋回去。
连祁似乎察觉了什么,眼皮颤了颤,最后睁开了眼睛。“阿笙……”
“哥哥,你怎么样了?你别动,好好躺着。”连祁的脸色白得吓人,连笙赶紧阻止他坐起身,向来都是连祁照顾她,她从未见过强大的哥哥变成这幅模样。
“我没事,阿笙给我倒杯水吧。”
连笙忙点头,去桌上帮他倒了一杯水,小心翼翼地喂他。他嗓子微哑,“阿笙,你听我说,易千城不是良配。他十七岁单枪匹马杀了无数西羌人,独自撑到了颍东求助,彼时父亲拒绝了他,还将连易两家的婚约毁了,他一定十分憎恨连家的人。”
“况且此人野心大,心里装的绝对不止是两座城池,他有逐鹿天下的打算,待到某一天他锋芒毕露,皇子们、渊淮的城主向寒、浣水的城主凌九耀,哪一个会轻易放过他?你跟在他的身边会很危险。易千城恨透了连家,怎么会在乎你的安危,听大哥的,回来吧。”
连笙沉默地听完,哥哥说得这些她又怎会不知?但是如今的局势已经不容她回头,易千城不愿放过她,她也当着沙棘城民的面许下诺言,此生忠于沙棘城。
且不论信仰,单单从目前兵力上来看,颍东就半点不如沙棘。自五年前沙棘险些沦陷在西羌人手中,易千城便开始苦苦练兵。连笙在城主府中见过的,易千城不仅严格要求他的士兵,也严格要求自己。
他花了大力气打造了一支铁队伍,颍东却在歌舞升平中渐渐丧失了战斗的本能,因此这次西羌攻城,只用了一个多月,颍东就差点沦陷。如今易千城的大军驻扎在这里,只要他一声令下,颍东就会以血洗的方式易主。
连笙当初嫁过去,本就是为了哥哥与一城百姓的安危,这会儿又怎么可能不顾大局回到颍东?
她露出笑意,“哥哥别担心,我不是过得挺好的嘛。倒是你,看起来憔悴多了,哥哥好好养伤,保重自己的身体,这一城百姓,今后就指望你了。”
连祁沉默下去,连笙能想到的问题,他又何尝想不到?如今势力最大的,便是北方霸主易千城,以及南方霸主向寒,颍东早已不复当年繁华,轻易便能任人宰割。再也没有人能比他更清楚,看着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兄弟一个个倒下去有多绝望。
不可抑制地,连祁心中恨起来,为什么易千城不能放过连笙!连家欠他的一切,不该由连笙来承受!他第一次这样恨自己的弱小,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
这次回沙棘,柳嬷嬷说什么也要让连笙带着自己。连笙身边只有两个桑夫人送的小丫鬟,她着实不放心。再说了,姑娘与将军之间的矛盾还很大。她是过来人,一辈子什么事都经历过了,留在姑娘身边,关键时候总能出点主意。
连笙依旧不同意,柳嬷嬷待在颍东,哥哥会好好照顾她。她年纪大了,应该好好享福,不该跟着她受苦。
“姑娘不必再说了,老奴铁了心,一辈子也就这么一个盼头了,您要是不要老奴,老奴一头撞死算了。”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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