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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补习班(第2页)

陆铭参加的这个西洋语基础补习班就是如此了,百余人的教室坐的满满堂堂的,社会上公认弗纳德学院的教学质量高,收费又比较合理,是以吸引了很多社会层面的求学者,反而穿着弗纳德校服戴着弗纳德校徽的本校学生,也就二三十人,占不到三分之一,因为补习班能学的,本来课堂上就能学到,其余都是社会层面的求学者。

基础补习班,是从字母开始讲起,很符合陆铭的胃口。

东海的夏天,算不上炎热,东海一带有点类似地中海气候,一年四季温暖如春。

现今头顶的吊扇慢慢转着,吹来的风很是凉爽。

陆铭来得有点晚,坐在了最后一排,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记笔记,翻看教材,感觉和学英文异曲同工,倒也不费力,语法很简单,主要还是得多记单词了。

基本的语法逻辑搞清楚后,感觉,加强词汇积累后,再多和潘蜜菈对话,从日常应用来说,应该比上补习班效果更好。

所以,报个基础班不错,两个月的时间,主要将这门语言的基础逻辑搞清楚,以后就靠自己了。

“叔叔……”背后,突然传来很熟悉的童音。

陆铭一怔回头,碧丝站在身后,她穿着黄格子制服白衬衣,戴着漂亮的领结,暗红格子裙,雪白过膝长袜,红色小皮鞋,她的柔顺金发梳了几个小花辫,上面戴着彩珠,萌萌的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现今知道了,这是贵族学校温莎学院的校服。

温莎学院是一家从小学到女子大学都有的贵族女校,碧丝在那里上学。

陆铭随之有些无奈,虽然碧丝是从后门进来的,声息也很小,但还是很多人看过来。

毕竟,这么可爱漂亮的西洋小萝莉,是很罕见的。

陆铭忙起身,拉着碧丝从后门出教室,免得成为焦点。

然后,就发现后门楼道走廊,有三四名同样穿着温莎学院校服的漂亮女生,年纪都比碧丝大一些。

“你怎么来了?”陆铭诧异极了。

“嘻嘻,叔叔,请我们吃好吃的啊!”碧丝吐吐舌头。

隐隐听到有两个小女生议论,“什么啊,也不帅啊?”

陆铭立时无语,大概碧丝跟她朋友吹嘘自己有多帅来着?

“好,好,我请你们!”陆铭赶紧往上拉了拉衣领向外走,和这么一帮漂亮小女生搅合在一起,太扎眼了,更莫说,还有碧丝这般漂亮可爱的洋娃娃了,赶紧出学校的好。

弗纳德学院附近有一家带雅间的咖啡店,陆铭几乎用手捂着脸进来的,要了个包厢,又在菜单上从头到尾甜品全都各要了几样,桌上很快堆了小山一般的甜点,服务员越发伺候爷爷和姑奶奶们一般。

本来还有些瞧不起陆铭的几个小女生,这才叽叽喳喳起来,也有个小女生开始称呼陆铭“叔叔”。

毕竟,一看这举止,没有二十年纨绔的经验包,也不会对金钱这么没概念。

纨绔和问题少女,往往很投缘。

“你来做什么?”陆铭有些无奈的问碧丝。

“哦,金美妍姐姐说来看她的妹妹,我听说是这里,知道叔叔在上课,也,也想来,想你请我吃好吃的……”碧丝又吐了吐舌头。

碧丝说的金美妍,是几个女生里年纪最大的,十三四的样子,也是碧丝外,几名中洲女生里最漂亮的,但行为举止,都跟个小太妹一样,虽然也是黄格子学生制服裙白袜红皮鞋,但头发漂染成红色,充满了魅惑,而且打了鼻钉,满不在乎的神情嚼着口香糖,分明可以看到她舌头上也镶了银珠舌钉。

但她倒真是很漂亮,叫美妍,倒真是前世开了美颜那般,特别窄窄的白皙瓜子脸,也就是那种蛇精脸,五官极为精致,加之鼻钉舌钉,那种十三四岁少女的叛逆慵懒,充满着别样魅惑。

除了碧丝这个特例,金美妍在温莎学院,也应该是校花级别了。

陆铭不想干涉碧丝交朋友,但这位,怎么看也不是良师益友,心说回去后,要好好问问碧丝。

“嗯,嗯,你们吃,想吃什么点什么。”陆铭自懒得和这些小女生废话,更像一个长辈。

渐渐感觉得到,这些人不管是因为碧丝西洋人身份也好,碧丝特别可爱也好,都对碧丝很好,特别照顾碧丝,几个差不多都是问题少女,但也正因为如此,和同样被排斥的碧丝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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