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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比较喜欢,用钢笔写字很有感觉。”言隽停下笔看她,“你也喜欢吗?”
刚才有注意到,司婳说的是一个“也”字。
“喜欢。”司婳整个下午心情极好,遇到有趣的话题,像个话匣子源源不断的吐露。
“我看过一个故事,一个邋遢的乞丐忽然收到一束花,他满心欢喜把鲜花带回家,发现脏乱破旧的小家配不上那支娇艳的花,于是他辛辛苦苦把小屋收拾干净。鲜花摆放在干净的小屋里,乞丐又觉得蓬头垢面的自己不像这里的主人,从此他开始注意形象,逐渐改变人生。”
言隽猜到,这则故事跟司婳说的钢笔有关联。
果然,听她继续讲道:“小时候有人送过我一支钢笔,为此我开始好好练字,觉得只有一手漂亮的字体才配得上那支宝贵的钢笔。”
“我倒是很好奇,谁送的钢笔,给你带来这么大的影响力?”
司婳轻轻摇头,“是个陌生人。”
“其实是件糗事,小时候跟爸妈出去旅游,突然醒来发现爸妈不见了,就在哪儿哭,有个哥哥陪我坐那儿等了好久,最后送了我一支钢笔。”
“原来……”言隽顿住,缓缓启唇:“是这样。”
“大概是看我可怜吧。”回想起当初,司婳也觉得不可思议,小时候的记忆逐渐在脑海中变得模糊,因为那只钢笔带来的影响,心里牢牢记着这件事。
钢笔线条在纸上拉长,男人低声纠正,“不是可怜,是可爱呢。”
*
司婳的设计稿授权商家,同时得到报酬,其他室友听说之后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打算试试。有这笔收入,再加上每个月家教赚钱的酬金,足够她维持生活费用,甚至还有结余。
一周后,酬金入账,司婳再次跟言隽提起答谢宴。
言隽在电话那头告诉她,“前几天有点忙。”
说到最后,他才问:“下午来图书馆吗?”
“唔,好啊。”
约好时间,下午两点半去图书馆,这种行为逐渐变成一种默契的习惯。
还剩下大半个小时,司婳爬下床,还特意换了身衣服。
“婳婳,你最近很不对劲。”坐在旁边吃薯片追剧的柯佳云侧过身,手臂搭在椅子上,直直的盯着她,似要挖掘司婳身上的秘密,“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没有啊。”
“你现在不是周末兼职吗?这会儿要出门?”
“只是去图书馆看书而已。”她解释着,拿起木梳理顺发丝。
“哦。”柯佳云咬碎最后一块薯片,包装袋扔进垃圾桶,取出纸巾擦拭手指,忽然问道;“他是哪个系的?”
“金融系。”
还没意识到话题跳跃,反射性回答问题,司婳后知后觉,想收回已经来不及。
“哈哈哈哈。”柯佳云按着腰大笑,“你也太可爱了吧。”
就没见过这么好忽悠的人。
她只是随口一诈,还真诈出来了重点消息。
不得已,司婳就把跟言隽认识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柯佳云兴趣更浓,“金融系,到底谁啊?有没有照片什么的,超级好奇,快给我看看嘛。”
“给你偷偷看一眼。”
女孩子的秘密,有时候深深地藏起来,有时候又特别想跟亲近的好友分享,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最是惹人惦记。
言隽的照片不多,她也只存过一张,柯佳云只看一眼就惊呼神仙颜值,颇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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