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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次的万骑冲锋,依然是冲到了一半,就迂回了。
“奥斯曼人在试探我方榴弹炮的射击间隙。”丁一放下望远镜,对文胖子说道,“不要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以有效杀伤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
很快天色黄昏,有数十奥斯曼的侦骑在战场游荡,结果被文胖子亲率了一个连的骑兵,披上胸甲出去,用骑步枪直接就是撩倒了,其余慌忙逃窜而去。文胖子回阵地来时,天已开始黑下来了。
这一天的战事,也算暂时拉下了帷幕。
丁一看着文胖子入来指挥所,示意他坐下,却对刘吉说道:“正军那边,你应该去做做工作了。明天开始,也许需要他们在必要时候顶上去。”
因为一营、二营再精锐,他们也是人,也不可能靠着勇气的斗志,不眠不休。
所以轮换是必要,这就需要那一千正军,开始去替换一营二营的士兵,以让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战役。
“弟子这就过去。是不是今天晚上,就由正军上去担任勤务,把一、二营的士兵替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刘吉已经开始融入战事之中,丁一说的是明天开始,他却就担心明天一、二营的士兵,是否还能保持充沛的精力,所以提议不如今夜就开始接换防务。
“不要太着急,明晚再说。你应该告诉正军,只有表现最好的两个连,才可能被选拔去接替防务。”丁一想了想,还是坚持了原本的意见。因为丁某人自己喜欢搞特种作战,喜欢偷营,所以他很担心,今夜防线是否消停,奥斯曼军队是否会过来偷营?
所以他觉得,还是由一、二营执行防务比较让人放心一些。
而今天两次建功的文胖子,却就被丁一狠狠的训斥。
“骑兵营不要弄成专门的胸甲骑兵!我们开始用条状尖头弹,敌人也会学习的。”丁一向着文胖子这么吩咐道,“一旦面对条状尖头弹的话,胸甲的意义不大。建立骑兵营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组建一支重骑兵,这记得在南北朝时代才流行吧?到了宋代,拐子马出现过一阵子,然后明显笨重的重骑,虽然威武,但对于战场的适应性太差了。”
文胖子一脸地憨笑,点头记下丁一说的要领,正因为他当过硬探出身,他才知道,丁一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实打实的。而在思考了一会之后,文胖子提出一个问题:“少爷,我以为,就算到了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的时节,如果到了战况胶着的时候,胸甲骑兵还是可以作为突破的预备队投入战场。”
“你想都不要想!”丁一马上否决了文胖子的说法,尽管他很清楚,历史上拿破仑就是把胸甲骑兵做为预备队来投入战场,并常常以此扭转战局的,“不要学赵辅,放不下那点骑兵情结。我们的火器进展,已经跨过了圆形铅弹、遂发滑膛前装枪的年代了,骑兵突击的想法,除非小分队作战,否则不要考虑。”
“战况胶着的话,如果按你说的,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了,那也不可能大规模的白刃战吧?为什么不用炮弹去解决问题?运载相同重量的炮弹,要比运载胸甲强多了。”
“骑兵要发挥速度上的优势,配备骑枪,马刀,远处以携行迫击炮解决敌人,接着是掷弹筒,然后是骑步枪、手榴弹,最后才是马刀。如果到了需要使用马刀对决时,胸甲的重量,我更愿意换成两把左轮。”
文胖子急着抓腮挠头的,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反驳丁一的话,但是:“但我们需要一种重装甲的士兵顶在前面,特别是冲锋的时候啊!”
“最好的装甲,就是火炮,摧毁一切的火炮。”在这个问题上,丁一很固执,根本就不打算妥协,“当然,如果柴油机在几十年内研发出来,我们可以弄出坦克,来满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真的喜欢重甲兵种,那么可以保留它,在需要巷战时使用,目前来看,如果我们面对冷兵器的敌人,胸甲的确还是有一定的存在意义。”
丁一想了想,对文胖子说道:“在敌人仍使用冷兵器的时候,我可以允许你把骑兵当成胸甲骑兵使用。但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夕阳兵种,必将被历史淘汰的兵种,所以不要向骑兵营的士兵,过多灌输关于重甲作战的理念,明白吗?”
“是,少爷。”
丁一轻吐了一口气,对文胖子说道:“选一个排出来,晚上总不能就这么让奥斯曼人安稳入梦吧?”特种作战的老本行,丁一可不打算丢的。就算现在他不太可能亲自带队出去,但至少拟定作战计划,仍旧也能让他有些痛快的。
能进警卫团的士兵无不是精英,原本里面就有两个特种大队为基础了,对于丛林作战和山地作战,在这个时代,算是很深入的研究了。所以就算这边的地形有所不同,在适应训练过后,还是可以胜任任务的。
但当丁一吃完晚饭时,准备休息一下然后半夜起来巡营时,突然就听着在一、二营那边隐约枪炮声响起,然后又过了一阵,便见着曹吉祥跑了过来:“少爷,捉了几个舌头。”(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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