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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霸总你离我远一点(..)”!

她换了一身英伦风的米色长风衣,化了个淡妆,一头长发也被松松地挽起,最后还斜斜戴了顶漂亮的同色系帽子……

她准备出门时,念念笑着对她说:“好有女人味呀,祝愿你在塔桥上遇见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最后两人结伴同游河畔,谱写浪漫的英国之行。”

秦早早也调皮的眨眨眼:“非常期待。”

连奕之知道那个叫秦早早的女人已经踏上了欧洲行程,因为DICK非常殷切的向他汇报旅行社最终采取赠票模式留下了她们。

连奕之心道,其实他一点也不在乎那个女人到底过不过来,不过看DICK那么热心的张罗旅行社,他还是勉为其难的听一听吧。

到时候遇见这女人,他一定不能先与她打招呼,如果她主动问候,他就假装看不到,反正对于一个虚伪的女人,他也不需要维持什么绅士风度。

秦早早不就是个爱玩弄感情的女人吗,欲擒故纵也好,放长线钓大鱼也罢!敢玩到他头上,一定要让她后悔终生!

结果他左等右等,那女人还不过来,待他耐心几乎消耗殆尽打算跑去亲自质问的时候,DICK终于意洋洋来找连奕之:“BOSS,你猜猜谁来伦敦了?”

这还用猜吗?连奕之表面云淡风轻:“秦早早。”

DICK非常奇怪,困惑道:“那你为何不约她呢?人家大老远过来,咱们不管怎么说也得请她吃顿饭尽尽地主之谊吧。”

“又不熟,请什么。”连奕之眼也不眨。

DICK有些遗憾:“那还是我自己请吧,我在B市时她还挺照顾我的。”

连奕之猛然抬头看向DICK:“她怎么照顾你了?”

DICK:“虽然没见过几面,但是她告诉我哪里的小吃最好吃,而且她还帮我买了很多特产呢,我送给母亲的礼物也是拜托她帮忙挑的。”

连奕之不以为然的翻阅手头的财经杂志,下了逐客令:“现在,你可以走了。”

到底要不要去见秦早早呢?

连奕之手上动作一顿,当然不能主动找她,不然又要被她趁机戳伤骄傲了。

而且连奕之非常清楚自己的性格,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小时候他有个讨厌的邻居,有一次拿着一支银光发亮的沙漠之鹰在他眼前耀武扬威,当时他特别想要一把沙漠之鹰……

现在他拥有的枪支都可以开成个博物馆了,对所谓的沙漠之鹰,也早就彻底失了兴趣。

秦早早那样的女人,要是他没办法保证一生一世只爱她,那就此收手也不错。

免得等她深深爱上自己,而他又淡了爱意,那她还不得伤心死啊!

两周后,他养的那只西伯利亚雪橇犬需要打疫苗,他吩咐DICK抱去宠物医院,后来想想,自己也过去了。

这只小东西越长越精神,平日里特别喜欢在花园里到处乱跑,但每次叫一声“ZaoZao”,就会立马摇着尾巴回到跟前。

连奕之不知何时觉得ZaoZao还挺讨喜的,尤其是整天那副兴高采烈的憨样儿,让人看着就心情愉悦。

打完疫苗后,连奕之让DICK带它回去,自己还有一个挺重要的会议要参加。

‘VIVS国际’的母公司在英国,因此他一年有四分之三的时间会待在伦敦,想着一些起伏不定的公事,他难得想散散心,所以心血来潮去了塔桥。

然后他在那里遇见了秦早早。

如果说男人对一个女人心动可能是在某个碎不及防的瞬间,或许有些意乱情迷,或许让人心痒难耐;

那么他爱上一个女人,大概是因为一场精美绝伦的美丽邂逅。

一场足以感动自己的邂逅,就像是上天的刻意安排,而他完全无法拒绝。

因为这场命中注定的安排,连奕之从此相信了“缘分”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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