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57 第257章 剑之仙舞又见袁素第四更(第1页)

她真的是北雪衣!

成熟了,优雅了,更是多了一种神秘的气质,她肯定有了逆天的奇遇,不然走不到这个层次,结丹境九重,以这个实力问鼎玄域天榜第一,可见她的实战能力很恐怖。

秦川好久才回过神来!

十四年了,十四年没见过面了!

秦川看着眼前的倩影,她是不会认识自己的,她变了很多,更漂亮了,更加妖娆了,但他还是可以一下子将她认出来。

这么多年不见了,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吃她豆腐的小孩,钻她裙子底下的小孩,两只小爪子在她伟岸的胸膛攀爬的小孩……

或许她忘了,这么多年了,自己那时候只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嫁人,有没有喜欢上那个男人。

当初秦川和她说过,不要喜欢别的男人,但那在北雪衣看来更多的是一个孩子话,不能当真。

而且那时候自己小,北雪衣不可能喜欢自己,没有一点点的可能,只是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秦川总感觉她不在玄域,而且这里为什么没有她的故事和传说,按说她这样的风华绝代的年轻女子应该很出名才对。

刷!

北雪衣动了,一剑刺向秦川!

很快,更多的是一种绚丽,这一剑绚丽无比,璀璨夺目,和她整个人似乎有种说不出的神韵,就如人剑合一,但却不是传统意义上人剑合一,她出剑更像舞蹈,但却是完美的无懈可击。

这是剑之仙舞!

果然得到传承了,这不奇怪,因为他能站在玄域天榜之首,肯定得到了奇遇。

秦川动了!

风之奥义!

秦川的身影在她身边穿插,犹如随她起舞一样。

“雪姐,我是秦川……”秦川轻轻的说道。

北雪衣没有任何反应,风华绝代的容颜平静如水,手中的一把雪剑不断的刺出,招招攻击秦川的要害,凌厉的剑气,完美的招式,剑与她的身体完美的配合,有种无与伦比的赏心悦目,要不是有风之奥义,秦川会被她吸引的入迷。

仙舞步!

北雪衣的步法不是那种快若闪电,却有种巧夺天工的感觉,每一步都给人恰到好处的感觉,身法和剑法,完美的结合,攻击的威力无比的犀利,让人有种无法破解的感觉。

神奇的剑舞,神奇的舞步,而且攻击的威力很强,比起风雪无痕的犀利都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秦川没有打败她,而是主动放弃了这次战斗。

站在天榜前愣愣的出神。

秦川摇摇头,现在可以肯定北雪衣活着,而且应该还不错,这让他心中也开心不少,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

正出神之际,秦川看到两个熟悉的人影走了过来,一个很瘦很高,正是狂剑竹竿,另一个又矮又胖的自然是血手冬瓜。

“先生!”

两人看到秦川客气的打招呼,秦川如今几乎是玄域第一人。

热门小说推荐
魂间界

魂间界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我姓弗格森

我姓弗格森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重生校园之天价谋妻

重生校园之天价谋妻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地里种出了只人参精

地里种出了只人参精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重生之我要回农村

重生之我要回农村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重生之极品小王爷

重生之极品小王爷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