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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林爱珍还是惦记着要买个房子。李品兰那泼妇,一见面就扯着她的头发给她来了个下马威,等孩子生出来,还不知道会怎么对付她呢,她不得留个后手?
她早就盘算好了,结婚以后,张小刀的钱必须交给她来保管,她自己也必须尽快去粮站上班。婆婆要是敢欺负她,她就敢带着张小刀自己拿钱买个房子搬出去住,叫她家人财两空。
要不是老爸老妈好面子,她连家具都不肯买。这钱留在自己手里不香吗?干嘛搬到别人家去,给别人做面子。
忙碌的日子过得飞快,二十来天转眼过去,这天,林爱珍终于如愿以偿地嫁进了城里。
张小刀是坐着小汽车来的,身后跟着来帮忙的,都骑的自行车。他们一进村口,马上就有小孩子跑去林家报信,林二叔连忙点起鞭炮,跑到路口去迎接女婿。
林爱珍穿着一条新做的红色连衣裙,宽松的腰围遮住微微凸显的孕肚,胸口上别着大红花,头上也戴了一朵,喜气洋洋地上了汽车,去当她的城里少奶奶。
林二叔中午在家里摆了酒,招待来帮忙的亲戚朋友,晚上又坐上拖拉机,带兄弟几家去镇上吃席。
虽然时间仓促,张家还是发动关系,在镇招待所摆了十几桌,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都请了过来。
林家人到的时候,有人过来带路,把林二叔夫妇让到主桌,其他人都安排到了旁边。
林爱华耳朵尖,别人的议论全被她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皱眉。
也不知道林爱珍到底图个什么,非要嫁进城里。他们来参加喜宴,明明都是穿的最好的衣服,比有些城里人还齐整呢。大家特意洗头洗澡收拾得干净利索,怎么还有人交头接耳地嘲笑他们乡巴佬?
呵,随便吧,不过是个小镇,就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林爱华在这些人异样的目光打量下,施施然吃完了喜酒,连新房都没去看,爬上拖拉机回村。
瞧不起我们农村人?看来老祖发展家乡的计划要早日提上日程了。
林爱华毕业后,根本没在县城找工作,直接收拾包袱回了农村。她喜欢这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田园生活,悠闲自在,令人身心愉悦。
二哥和周雨桐倒是都留在了县城。
周雨桐还没毕业就被县文工团预定了,一毕业就去那里上班。林爱兵为了陪媳妇,当然也要留在那里。正好毕业季有一批招工名额放出来,林爱兵自己凭实力考进了粮食局,都没要动用关系。
二哥的户口也转去了县城,林爱华就更不肯走了。她再一走,家里就只剩爸妈老两口再带个大哥,其他人全跑光了。
晚上,趁着大家都睡着了,林爱华把余小鱼叫出来,两人隐身在大队里到处溜达。
“小鱼,我不想去县城住了,咱们不如把村里好好改造一下,以后就在这里安家。”
余小鱼一点意见都没有。师父在哪儿,哪儿就是他的家。
他点头,笑道:“好呀。我也挺喜欢这儿的,咱们不如布个阵,聚拢些灵气过来……”
“不行不行,把灵气聚拢到这里,必定影响周围的大队。做人可不能这么自私。”林爱华摇头,掏出一袋灵石。
“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在我们结婚前,给南坪大队布个大阵。也别搞得太突出,稍稍提高点灵气浓度,别让人发现了。”
余小鱼接过灵石,微微一笑:“咱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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