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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怎么弄这么脏?”回到家里后,林芸望着程立学那满是黄油的手说道。
“车链子掉了,上车链子时弄到的。”程立学道。
“那快去用肥皂洗洗。”林晕倒。
“嗯。”程立学点了点头,然后走进了洗手间。
他将肥皂放在手上搓了搓,然后用水冲洗几次,将手上的黄油给洗掉了。
洗完后,程立学用毛巾擦了擦手,从大厅的桌子上拿了个苹果。
“对了,小恩明天跟不跟我们一起回家?”林芸问道。
“跟我们一起回家。”程立学道。
“那就好,这孩子心里倔,不想欠别人人情,她父母走后我一直都不知道怎么帮她,这些年没少内疚。”林芸说完后对着程立学道:“立学,我给你下个死命令,以后每隔两周,都得让她来咱们家住一次,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市里读书,去年我们不在这就算了,现在我们就在市里,放假了肯定不能再让她一个人在学校了。”
“妈,你说的这件事情,还真不是那么好办。”程立学道。
早在几个月前林芸就跟程立学说过这件事情,但每次自己让她来,她都不来。
“不难还能让你去办吗?我不管啊,这件事情你一定要给老妈办成,我没让你一周带她来咱们家一回就已经算便宜你的了,要是以后两周林初恩来不了咱们家一次,她不来,你也就别来了。”林芸道。
其实,逼一逼程立学,她是觉得这件事情程立学是能够办到的。
她膝下没有女儿,小时候又很喜欢乖巧懂事的林初恩,再加上跟她父母又去世了,心底是很心疼这个姑娘的。
几个月没见,林芸还是挺想她的。
诶,要是真能成儿媳妇就好了。
要是真能成儿媳,以后自己天天烧香拜佛都行。
这样的好儿媳妇,哪里找哦。
林芸他们也都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对于以后程立学的媳妇也没有什么门第观念。
在她心里,林初恩肯定是第一人选。
“行,等清明过后,我试试。”程立学道。
回到房间,程立学打开电脑文档,将新书的故事大纲最后完善了下。
新书的字数,大概在50万字左右。
程立学打算分三部来写。
字数之所以比《春风》多了一倍,那是因为程立学准备从小学开始写这本书。
就如他跟林初恩第一次见面那样,他们于小学相识,最终又在三年后的初中相遇。
既然故事以林初恩为原型,那么这本书的笔墨,就不是注重描写男主,而是将本书的笔墨重点放在了女主身上。
这本书的基调,就是一个来自于大山深处的女孩儿,从幼年,少年,到青年的成长。
幼年时的无忧,少年时的巨变,青年时的成熟。
如果说《春风》只是描写了高中跟大学的那段青葱时光,故事也是到大学毕业后戛然而止的话,那新书将会写到女主结婚生子,从幼年时怯懦胆小,到最终家庭美满,笑语嫣然。
50万字,程立学打算用两年的时间来写。
希望高中结束前,能把这本五十万字的巨作完成。
这还是程立学第一次写这么长篇的作品。
前世的《春风》没有精雕细琢,只十几万就完本了,比这一世的《春风》整整少了十万字。
而且,前世《春风》的文笔,也无法跟现在相比。
这也是为什么,程立学这一世对认真精校过后的《春风》那么有自信的原因。
前世文笔极差的《春风》都能靠着故事小火一把,这一世文笔已经成熟的《春风》,绝对能在中国青春文学类的图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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