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吕见说话条理分明,先笼统地概括了自己知道的整件事情,免得没头没尾,让人听不出重点。
他看见青衫公子缓慢转身,正对了自己,气度出众,难描难言,双手依然负于背后,藏于了自身阴影里,除了修长,再看不出之前如玉般的感觉,恍若只是自己的幻觉。
“他都说了什么?”孟奇声音醇厚。
这段时日以来,吕见早就将此事回想多遍,没有思索,直接回答:“金离突至文安,在下很是惊喜,因为自继承家业以来,与四处奔波游历的他们已少了联络,不仅许久未见,书信往来也由于他们居无定所而变少。”
“那日,在下于家中设私宴款待金离,酒到酣处,他感慨道,‘人生在世,死不要紧,反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纵使至亲好友,一旦事随时移,也会因为没有希望而渐渐麻木与适应,从悲痛中解脱出来,最怕的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亲朋好友日夜担心,四处寻觅线索,始终处在悲伤、急切和盼望之中,难有欢颜’。”
“当时我以为这是他闯荡江湖遇到某些事情带来的感慨,并没有太过在意,哪想得到他真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也就是说,金离不是遭遇意外变故而遇害失踪,在此之前,他便有所预感……那他有没有刻意留下线索?若没有留下线索,又是因为什么……孟奇负手静听,青衫随着冬夜寒风轻轻飘荡,衬托得他渊渟岳峙:“你可曾问金离来文安之意?”
吕见叹了口气:“肯定问过,他言有事路过文安,顺便来看我这至交好友,我那时毫无怀疑,觉得金离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欺骗我。直接便信了,只追问了一句是何事情,而他含糊其辞,说非是要事,不用担忧,随即岔开了话题。”
这件事情对金离应该颇为重要,但他又不希望别人知晓……孟奇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当时你可曾注意金离的状态,是满腹心事,还是踌躇满志,或者犹豫不决?”
“若他表现得异常。在下早就察觉了。”吕见苦笑起来,略一沉吟道,“若说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其实有一点,金离原本拙于言辞,不关心蜚短流长,全身心都在苦修磨砺之上,但那日他少见得提及江湖上有名的侠侣们,似乎颇为艳羡。被我嘲笑了一通,说他年岁增长,见识丰富,终于开‘窍’。知道想女人了。”
这种事情,若是相熟朋友,任谁遇到都会如此作想,不会觉得金离异常。
是情事纠葛?可什么情事能让金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孟奇背后流水缓缓,近于枯涸,粼粼波光内露出诸多河底大石。
难道爱上了不该爱的女人。惹上了不该惹的麻烦?
“也许金离失踪与情爱纠葛有关,麻烦吕兄查一查他失踪前后文安城是否有这类事情发生。”孟奇语气不急不缓。
听到吕兄二字,吕见愣了愣,细细打量身前的青衫公子,发现无法判断他的年龄,他面容古拙,有着奇异魅力,气质成熟,像是成名多年的高手,但眉宇之间没有丝毫沧桑沉淀,仿佛还很年轻。
“事关金离,在下义不容辞。”吕见作为地头蛇之一,打探类似事情比孟奇方便和有效多了,“对了,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查出结果后如何给你?”
“不用麻烦,到时在门口放几根烟花,我会亲自来问。”孟奇拿足了神秘高手的范。
说完,他让开一步,立于岸边林旁,负手看着流水,示意吕见可以离开了。
吕见没有多问,知道有的高手脾气古怪,不肯被人盘根问底,于是招呼过来吕火等人,步伐沉稳地踏上了石拱桥。
过了桥,他下意识回头,发现岸边的青衫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消失无踪,自己根本连感应都没!
“金家居然派这等高手来?嘿,金离未失踪前,欲求金家重视而不得,直到九窍才算勉强被高看一眼,慢慢接近夙愿,谁知失踪后,金家反而如此重视,造化弄人啊……”吕见内心感慨道。
…………
岸边树林内,枯叶满地,枝头空荡,孟奇步伐神妙,几步就到了一株大树背后,那里摆放着一个儒生用的书箧,上面支着青布,似做挡风遮雨之用,里面藏着“天之伤”。
流火乃蛟鳞打造,可以如软剑般弯曲,孟奇买了匹配的剑鞘,将它系于了腰间,可“天之伤”不同,没办法一样处理,要么背着,要么放于大包裹或书箧里,否则特征明显的它很容易被人认出,失去易*容改扮的意义。
之前孟奇顾及神秘高手的形象,觉得背个书箧出现于吕见面前与整体画风不太搭,干脆将它藏于林内,置于自己精神感应的范围中,负手傲立,似与天地相合。
背上书箧,孟奇运转,气质顿时改变,虽同是儒生打扮,可还是有着明显区别,之前乃成熟儒雅之辈,现在则青衫风流,洋溢着朝气和书卷气,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夜色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乱葬岗,拿出了一枚赤红色的珠子。
此乃云中子亲手炼制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脉为饵,可在方圆三里内让同种血脉的尸骨产生异象,他自己不能前来,将三枚血珠与详细的消息一并寄存于仙迹。
孟奇来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乱葬岗有没有金离的尸体,毕竟若被人杀害,乱葬岗是非常适合抛尸的地方,诸多草木茂盛之处皆有死尸藏着,被挖个浅坑埋下的更是不计其数,臭味弥漫山岗,等闲不会有人前来看是否有被杀之人。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