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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整个大厅,几乎坐满了人,大多数都是在吃一些栗做的羹,和一些肉臛(粗粮肉粥),一些商贾打扮的,则吃着一些肉糜(大米肉粥)。
唯有两名带着单板长冠的吏,跪坐在堂右较空处,面前摆着几个大碗,似乎是肉。
“几位壮士,吃些什么?”
张仲看向身边的炭,请客的是他,自己钱都没带。
没有发言权。
“一大碗鹿肉,三大碗牛肉,来一盆干米,不够再言。”
这个时代,还不像后世那般吃牛犯罪,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蜀中山林,野牛太多的缘故。
那些纵横蜀中山林的猎人,便时有捕获。
所以,也算是正常肉食。
几人围着长案跪坐,张仲小心的撩了撩冬衣,遮住只蒙了一块厚布的某处。
很快,食物就上来了,一个足有人腰身粗细的大碗,里面装满了一个个带着小骨的大肉块。
这特么是大碗?
这是大盆吧!
张仲已经不知道自己今天震惊了多少次了。
他曾经想过自己进城是个什么样子,自觉以后世的见识,不会有什么惊讶。
但他没想到的是,秦国的市场,居然会牛掰到这种程度。
市场规范不说,还有监督市场的金布曹,更扯的是,这样的大碗,明码标价才一百八十钱。
还是鹿肉。
这些商人都不赚钱的吗?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但转念间又想到这是秦国,在这个法家当政的国家,对于他大胆的想法,可能会有一套完整的金布律。
算了,算了,不差那点钱。
商贾刚刚将肉放在桌子上,旁边另一个商贾打扮的人,就惊叹了一声。
“嚯!你这一大碗好多,都冒尖儿了。”
商贾似乎与其十分熟悉,将手在身上一擦,高声说道。
“十三岁就能生擒虎豹,有十人之勇的壮士,如何多不得?”
“嚯,原来如此,当多,壮勇之士,当多吃些。”
张仲再次体会到了勇名,在这个时代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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