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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过一段时间的烟,因为感觉很酷,但是后来发现这种酷并没有给他带来异性缘,反而既花钱还把身上弄得都是烟味。那时候他才明白,能不能泡到妞与抽不抽烟没有绝对关系:当你牛逼的时候,你挖鼻孔的姿势都是帅的;当你屌丝的时候,哪怕有一张无敌帅脸,也无法吸引到高品质女生。
“我和你罗姐都是酒吧驻唱,但不是固定的那种。”小鸟谈到他的职业很开心:“我们一个城市一个城市走穴,遇到能够让心情愉快的就多呆几天,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离开。不过,因为这里是我的老家,所以一般会待得久些。”
原来小鸟就是本市人,怪不得有种北方人的豪爽,这是南方人想学都学不来的,就像南方人的精致,北方人也总做不到一样。
“那很好啊,我做梦都想这样游遍祖国的山山水水!”唐大树很向往这样的生活,一边能够挣钱支撑自己的花费,还能顺便欣赏一路上的美景、体现各地的风土人情,绝对是值得一试的好工作。
“小弟弟,等你毕业之后再说这话也不迟。”罗罗端起茶杯轻呡一口说。“每个职业光鲜的背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辛酸。”
这倒对。好像说有个调查,有99%的人都曾经抱怨过对本职工作的不满。自谋职业或下海经商创业的,羡慕朝九晚五按月拿工资的潇洒;拿固定收入的,羡慕商人有一夜暴富的机会。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痛也是快乐的吧。”唐大树很认真地说。人生本来就是通过一次次的摸索和对理想的实现来获得心灵的满足的,这个过程就是人生的体验和财富。“不然人活一辈子,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理想过一次,那该多憋屈啊!”
“对,就是痛并快乐着!”小鸟饮了一口茶说。“即使你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我还是引你为知己!”他脱口就是一句词,看来知识层次挺高是肯定的。唐大树才是十几岁的学生,快乐可能知道,但知道什么是痛吗?
“小鸟哥和罗姐都唱歌吗?会弹吉它吗?”没经历过,不大明白他们驻唱的方式。唐大树刚毕业后的第一家公司倒是组织过旅游,在南方的一处岛上听过歌手用吉它自弹自唱,从此深深喜欢上了吉它,从此开始走上“音乐”之路。
不过他玩吉它主要是为了泡妞,在他想来,一个忧郁的眼神,一首动听的音乐,一定可以迷倒大批美女投怀送抱吧?为此,他可是花了大本钱的----曾经拼了一个月工资报吉它学习班,比学外语还贵,还通共报了三季。一把不到两百块的破吉它跟了他八年,已成为他最亲密的伙伴。
“我是乐队主唱,吉它嘛,还可以。你罗姐是贝斯手,但她的吉它水平也是很高的,偶尔还能客串鼓手。怎么,你对弹吉它感兴趣?”
“哦,对啊,学过几年。”唐大树确实不知道这些花里胡哨的名词,他一直以为,主唱就是唱歌,其它整个乐队就是给他伴奏,如此而已。
实际上,一般的小乐队,特别是这种以酒吧为生的,由于人数不会太多,所以绝大多数的队员都会客串,这也是一项必备技能。主唱兼吉它手是正常的,又不是专职的歌唱家,所以唐大树的话就是外行了。
至于贝斯手,演奏重低音以及节奏,作为整个乐队的低音声部和指挥,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乐队的效果。罗罗能够身兼三艺,对音乐和乐器的理解肯定不会差。
“大树,晚上我们在这里有演出,我邀请你们来看啊。”小鸟盛情邀请他。
“啊,不行,我们班级今晚有舞会,我组织的,走不开。”唐大树倒是想见识一下,他对于酒吧还真的从未驻足过,所有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或是看书得来的。不过今晚确实是不行,哪有把客人邀来后主人却溜了的道理?虽然沈静她们也肯定会搞定,但是这样真的好么?
“那是蛮遗憾的,我们在这里也是很长时间才过来一次,很难碰到见面的机会。”罗罗说。
“没关系啊,相逢就是缘份。只要有缘,总有机会见面的。”唐大树装作很老道的样子说。骨子里,他有浓厚的艺术细胞,要不然也不会在前生今世对文学如此感兴趣。文艺文艺,文学和艺术是相通的,从本质上说,他们是一类人。
“那是。”小鸟点点头,然后去拿茶壶要添茶,不想罗罗也把手伸过去,两人相视一笑,一边唐大树和陈思也默契地对视了下眼睛。
小鸟是个很豪爽的人,罗罗也很善解人意,所以和唐大树他们聊得很开心。
“罗姐,小鸟哥是你的男朋友吗?”看罗罗和小鸟一唱一和配合得非常好,陈思忍不住八卦了。当然她也是好心,因为处在恋爱的幸福中的女人特别善良,都巴不得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才好,陈思就是这类人。
罗罗看了小鸟一眼,迅速地摇头:“不是!我们只是一块唱歌的好搭档。”
小鸟也赶紧否认:“可不能乱说,你罗罗姐脸皮薄,哈哈。”
需要否认吗?人家罗罗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跟着一个大男生闯荡江湖,如果说没有关系或者没有那个意思,鬼才会信。
唉,他们应该也是一对有故事的人呐!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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