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109章:魔法的奥义
可能大家会感到很好奇:既然钟神秀从甘得夫那里搜刮了那么多的魔法书籍,他为什么还要和甘得夫进行这场交易呢?
原因很简单,甘得夫作为一个大魔导师,他魔法戒指里的这些魔法书籍都是高深领域方面的知识,而对于一些基础的东西却涉及甚少,这就好像没有经过走就要学跑一样。
钟神秀虽然可以通过逆向思维的推理手法将那些基础东西推出来,但无法保证会不会有遗漏,而且这样做也势必要花去很长的时间。
钟神秀是一个不爱浪费时间的人,既然可以简单,他就不会选择繁杂。
此时的甘得夫,为了能早点从钟神秀的魔爪下自由,立即开始教起魔法来。其实他不知道,钟神秀比他还心急呢!
魔法,说难则难,说易则易,完全要靠一个人的悟性。
就在甘得夫刚讲解还不到五分钟,他就被钟神秀给叫停了!
看着甘得夫那不解的表情,钟神秀没好气地说道:“老头,你不要考验我的耐性,我是让你教魔法!对于那些所谓的起源、历史,发展过程,你统统给我省略掉,我没有时间听你磨叽这些!”
甘得夫定向思维惯了,一上来就开始讲解起一大堆废话来。
看着钟神秀那有些不善的眼神,甘得夫紧张得又咽了一口唾沫,心说话这个小祖宗真不好伺候!
没有办法,只好应钟神秀的要求,讲解起魔法的基础原理来。
虽然魔法分为好几个系别,但它们的基础原理是一样的。全部是由人的精神力来感知四周的魔法元素,然后再与之共鸣从而发动出魔法。
魔法天分好的人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形态和动向,从而能够更好地与之发生共鸣。天分不好的人,就只有靠后天的努力将那种感觉牢记于心,然后再慢慢纠正了!
不同的人因为自身体质的不同,对于各个魔法元素的感知程度也不同,有的人可能对风系魔法元素感知比较清晰,有的人可能是对土系魔法元素感知比较好,这就是常说的“身体属性”!
身体属性是属于天生的,当然也有后天发生改变的可能,不过毕竟很少。
身体属性可以通过独有的水晶测试出来,所以一个魔法师要学习什么系别的魔法,很早就可以知道。
而发动魔法时,之所以要念动咒语,是因为它有如下几个作用:一是可以让魔法师精力集中,二是可以准确快速地使魔法元素按照一定的序列排布,三是能够降低魔法反噬的危险度!
钟神秀一边认真地听着,一边在考虑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与魔法元素产生共鸣呢?具体的过程和原理又是什么呢?
钟神秀有种感觉,只要他弄明白了这点,学魔法就跟玩没有两样。
由于修炼“玄武诀”的缘故,钟神秀的精神力已经被淬炼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除此之外,钟神秀更是拥有了“精神波”这种新能量,可以说这个世界的魔法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玩物!
因为有过研究“黑暗魔法”的经验,钟神秀很快就找到了突破口,所谓的“共鸣”和发动黑暗系魔法时一样,就是用精神力发射出一种波段,控制这个波段来牵引四周的魔法元素,通过量变产生质变的原理将魔法元素凝结成实体,最终形成所要发动的魔法!
“原来和发动‘黑暗魔法’是一样的原理啊!”那一刻钟神秀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
随着甘得夫的不断讲解,钟神秀又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来:可不可以用自己新掌握的“精神波”来发动魔法呢?
想到此,钟神秀开始有些跃跃欲试了!
“喂,老头!”钟神秀突然打断了甘得夫的滔滔不绝,“先告诉我几个初级魔法,我先试试手!”
“啥?”甘得夫一愣,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钟神秀。
他实在有些难以接受,钟神秀竟然连冥想都不曾做过,就想直接发动魔法,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魔法是那么简单的事么?
话是这么说,可他现在还不知道钟神秀不但是个亡灵法师,而且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神魔亡灵法师”!
“先说几个来!”钟神秀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甘得夫只会风系和空间系两系魔法,而空间系魔法他自己也没有掌握好所以不敢随便说出来,只是对钟神秀说了几个诸如“风刃”、“风弹”的一级魔法。
说完之后,甘得夫愣愣地看着钟神秀,心中暗道:小娃,做事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能过于求成,学习魔法可不是过家家,更不是想学就能立即学会的,你能将理论知识学会了就不错了!
然而他哪里知道,钟神秀何止是将理论知识学会了,他甚至是连精髓都掌握了。有了精髓,他已经能触类旁通了!
就在甘得夫暗笑钟神秀的无知时,让他跌破眼镜的一幕出现了。数道风刃竟真的在钟神秀的身前出现了!
这……这怎么可能?甘得夫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这一辈子什么样的天才都见过,但是像钟神秀这样只讲解了两句就能轻松施展出魔法的,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我叫王浪,成王败寇的王,浪子回头的浪!!!...
轻松热血1V1,喜剧甜宠无误会,结局圆满,全文he,标签错误,不要被误导。低垂着眉眼,夜轻羽飞起一脚,将某个接骨还不忘耍流氓的混蛋给踹了出去。前世,她是一国战神,拼尽一切,只想要守护自己的亲人,最后,却被至亲背叛,落得惨死,国破家亡,亲人同胞为奴为仆。重生为邻国傻白丑,某女本想着有仇报仇,有怨报怨,顺道搅动一下这天...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商人,我的职责,就是将两个时空的商品相互贩卖。末世的食粮,如同金子一般珍贵,这个当然不能放手。现代里稀缺的金属?末世里随便你去捡去拉,拉到...
一不小心让整个世界都变异了,亡者复生,基因变异,灵气复苏,高山隆起,地窟出现,邪恶死地鬼怪出现了,有人长出了三头六臂,有人获得了武功秘籍,普通人却连生存都难了还好,还好,我获得了异变术,可以让各种物品变异,书籍,果实,兵器...
男儿无毒不丈夫,霸道横行天下服!既修毒道,便当荼毒万界,斩尽逆我之人!当萧易重新睁眼的那一刻,发现自己竟成了方家被囚禁的上门女婿,更是新婚妻子亲自将他送入的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