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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我们走着瞧。”
店铺内的金兰,看到王振这翻打扮,立即扭头就走。
身为富婆,当她看到王振换了一身衣服走出来的时候,立即就被王振的帅气给迷住了。
跟她包养的小三宋明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金兰也明白,像王振这种男人,注定是她这辈子都得不到的男人。
人家出手就是两百万,你拿什么去包养人家,三个亿?
能拿出两百万,用来买衣服的男生,绝非等闲之辈,对于这一点金兰心里很清楚。
“兰姐,我们就这么走了?”
宋明一脸怨气,本以为对方是一名穷小子,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子竟然扮猪吃老虎,明明是一个有钱人,还穿一身的地摊货。
这让宋明在金兰面前,很没有面子!
“不走,还能干吗?”
金兰朝着宋明呵斥道:“还嫌丢人不够啊?”
“这…”
宋明一时语塞,他明白想要找这小子的麻烦,恐怕是不行了,当即露出笑容,朝着金兰笑道:“金姐你说了算,那我们走吧。”
宋明摇尾乞怜,哪里有一点男人的风度?
在金兰的带领下,宋明这才夹起尾巴离开了轩尼菲店铺。
金兰和宋明两人走后,应欢欢留下了地址,王振这才和应欢欢并肩离开了轩尼菲。
刚离开这家奢侈品店铺,应欢欢立即就叫住了王振,缓缓道:“王振哥,你真的没有必要,为了我,花费这么多的钱。”
虽然刚才王振在店铺内,口口声声说她是王振的女朋友。
不过应欢欢心里很清楚,王振哥只是把她当成朋友来看待,她去过府南市,王振哥身边的女生,哪一个不是很优秀,所以在应欢欢看来,王振哥怎么可能会看上自己呢?
“欢欢,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
王振柔和一笑,淡漠的说道:“既然是朋友,我就不想看到你被别人欺负,若是连这我都不帮你,那我们还算是朋友吗???”
顿了顿,王振又继续说道:“别说是两百万了,只要能够为你处一口气,就算是两千万,我也愿意拿出来,有句话怎么说的,友情,千金难买啊。”
“这…”
应欢欢听完了王振的讲述后,感动的稀里哗啦。
身为女生,从来没有一个男生为她这样做过。
不是她应欢欢眼高于顶,而是那些接近她的男生,哪一个不是看上了她的美丽?
只有王振哥不同,从始至终,一直就将她当成朋友来对待,即便花费了两百万,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好了,不就花费了一点小钱吗。”
王振大手一挥舞,丝毫就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
紧接着,王振搂着应欢欢的香肩,就朝着商城出口走去。
天元商城,京城,东城区最大的商城。
放眼整个京城,那也是颇为繁华的京城,没有之一。
此时京城,那巨大的广场,如实在以往,颇为繁华,人流涌动。
可是今天,夜幕降临,整个天元商城的广场,竟然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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