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潘青青
周锦程打电话来时,我刚下课,我在一所大学教英文。我去办公室把书本放下,跟同事们聊了会儿天,到楼下时周锦程的车刚好到。
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旁边的人一如既往地西装革履,成熟精干。他朝我笑笑,发动了车子。这个将近四十岁的男人,手段和修为已经成精。十几年前我猜不透他的想法,现在则更是。
这次,是两个月没有见面了吧?不知道他这两个月在忙什么?我已经不再去猜测,我甚至觉得,他不来,我反而轻松很多。
我是他母亲那边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我14岁的时候,双亲因意外事故去世,是他收养了我。他当时也才24岁,大学刚毕业,刚分配到单位,但论辈分我要叫他一声叔叔。
起初我的确叫他叔叔,这个唯一肯收养我的长辈。直到我15岁时来月经,他替我去买了卫生巾,教我怎么用那些东西。我沾血的床单他拿去浸在水里,搓洗干净。
从那时候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叫他叔叔。
我16岁上高中。考上的是市里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他带我去外面吃了饭庆祝,席间我跟他说,高中我打算住校。我算是问他意见,如果他不同意,那么我就走读。但他向来不会为这种事情浪费心思,抿了一口茶,点头说随你。
高中,我第一次住寝室,很新奇,也挺喜欢,而同班的那些新同学也都很积极开朗,我从那时开始努力交了不少朋友。我以前都是一个人,尤其是父母刚去世那几年,阴沉得没人愿意亲近。后来跟周锦程住的那两年,我渐渐地改变自己,我一直告诉自己,至少不能让他讨厌,不能让他有理由赶我走,我已经无家可归,除了愿意要我的他。上高中后我更刻苦地学习,也跟老师沟通,勤工俭学,赚一些生活费,即使那点钱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短短两年时间,他已经坐上不错的位子,他很厉害,我知道。
高中寝室里的女孩子经常聊到很晚才睡觉,她们说的不外乎是哪个男生比较帅,哪个男生聪明成绩好,她们说的时候,我心里总是想,他们再帅,再聪明,也比不过周锦程的一丝一毫。
住校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回了家,心里是想念他的。但那天他却不在。第二天我起来,走到客厅时看到他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那天早上我们俩一起吃了早饭,餐桌上我一直低着头,他拿着报纸,一边看一边吃,慢条斯理,好像任何事在他眼前发生他都不会多动下眼皮。
到最后的时候他问了我在新学校适应得如何。
我说挺好的。
周锦程笑笑,“那就好。”
高二的时候,我们班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给我写了一封信,他希望跟我一起晨练,一起看书。那时候学校抓早恋抓得严,如果被抓到,是要通知家长和批评处罚的,可我却答应了下来。
我跟那男孩子相处一直很拘谨,我不懂怎么去谈恋爱,在一起晨练和看书时,我们几乎没说过几句话,更不用说牵手。甚至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想着别的事。
在“交往”一个月后的那个周末他送我回家,其实我并不乐意他这样做,不喜欢别人接近我的家。可我们是情侣,他说送我回家是应该的,我想了想,点了头。出了校门他变得积极大胆很多,在我家楼下他甚至想上来拥抱我,我吓了一跳,往后一退绊到了台阶,我就这么摔坐在了地上。
周锦程的车子刚好开进来,他下车看到我,又看了看那男生,没说什么。
我看着他走过我身边,走进楼里,委屈得想哭。我的男朋友吓到了,他以为我摔疼了,焦急地扶我起来,“青青,没事吧?!对不起,我以后不这样了!”
我站起来的时候跟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你走吧。”
他看我真的要哭了,也不敢再多说,“那好,我们下周一学校里见。”他边走边回头,我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才转身进了楼里。
开门进到家里就看到周锦程坐在沙发上看新闻,手上捧着一杯茶。我没打招呼就进了房间。
他后来来敲门叫我吃晚饭。我没理,他也没再叫了。
夜里我出来时,看到他靠着沙发就睡着了。幽暗的台灯和电视机里跳动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原本端正温雅的面孔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他才27岁,但看起来却已有些沧桑。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手轻轻覆在他放在政法书上的手上,他没有动,很久之后,我靠过去吻他的嘴唇。心里紧张得要死,告诉自己,只此一次。
他的手动了动,翻过来覆住我的手,但依然没有睁开眼睛。他慢慢地回吻我,我心如鼓跳!
这是我的初吻,给了周锦程,而他也要了,我心满意足。
后一周回校我跟我的男朋友分了手,我说了对不起。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快高三了,我要用功读书,我想考到北方去。他笑了笑说,那一起努力。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和平分手了?
高三那年我很少回家,基本上是一两个月才回一次。有时候能碰到周锦程,有时候碰不到。
碰到的时候也就只是说两三句话,内容也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越来越忙,也越走越高,我在电视上都看到过他一次,严谨得体,笑容亲和。我想方设法地从网上找到那段新闻刻进盘里,以后的日子里时不时拿出来看看。
高考我尽了全力,成绩跟自己预想的相去不远。填志愿时我没有问周锦程。填完志愿那天班里组织吃饭和唱歌,被压榨了三年的一帮人在那天玩疯了。我也跟寝室里的人喝了几灌啤酒,去唱歌时都有点醉意。
我看着上面那帮人闹腾,心里也有点放松。旁边有人推了推我说:“青青,你的手机在响。”
我拿出来看,上面闪动的名字让我心一跳。
我走到包厢外面的走廊上去接听。周锦程问我在哪里。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每周一更新...
一个战场上的小兵,偶然间以杂役的身份进入修道者的世界,不甘心生活的平凡,不甘于生命的无法掌控,任他荆棘重重,我自驭风乘龙,剑啸天下!(本书书友群一四五三八四四五六)...
主角秦枫刘欣怡八年前,秦家全家被屠,仅剩秦枫一人被救。八年后,秦枫被封北疆天帅,号称战神神医!再次归来,为报当年救命恩情,他入赘刘家成为赘婿。秦家的血海深仇,也将全部清算...
浩瀚的星际大时代,一个贫民区长大怀着机甲梦想的少年,当他进入梦想之中,迎接他的是波澜壮阔的星际江湖!他不光有高超的机甲格斗技巧,还有那外科医生般精准的刀法,他把杀人演绎成了一种艺术,在那千万人中挥洒自如,闲庭信步,不沾上一滴鲜血,一刀一刀,行云流水,宛若舞台艺术表演江湖一号群因不明原因被封,特开新QQ群,群号47543367...
人的一生要靠自我奋斗,当然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克格勃对外情报总局,332362665克格勃国内防谍总局,533461647...
许晚歌是陛下亲封的昭和郡主,享公主食邑,外面多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可她们不知道,许晚歌只是一个被圈养在宫里的血奴。她用她的血,供养着陛下延年益寿。许晚歌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在黑暗和血腥里结束,却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个小侍卫,救她于危难。可两个人,却最终没有逃得出宫城。最后的关头,那侍卫护着她,被万箭穿心。重活一次,许晚歌要先找到那个小侍卫,哪知道侍卫没找到,却被将军拦下。郡主,救命之恩,不是要以身相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