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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棘城长年干旱,民风野蛮。这是连笙来此之前对它唯一的认知。
快马加鞭了好几天,连笙终于感受到了沙棘的“干旱”程度。没有干到地裂那么夸张,不过是绿色的植物在不断减少,天气越来越热。
传言那么夸张,还有一个原因——颍东城有大梁最长最宽的一条河,唤作香瑙河,因此从不缺水。而沙棘河流少,水变得十分珍贵。
快靠近沙棘城中心的时候,空中竟然飘起了风沙。
连笙脸上戴着面纱,心里有些忧愁,易千城该不会在风沙聚集的地方建了一座城吧?
她这几天只在天黑时休息两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尽力赶路。连笙只在第三天的客栈洗了一次澡!后来几天客栈老板都告诉她:沙棘水珍贵,就只有这点,姑娘省着点擦一擦。
此刻风沙肆虐,连笙被吹了一身沙子。她心想,易千城所在的地方水更珍贵?他会不会一年也不洗一次澡?
那个画面……
连笙莫名有些想笑,可是想到那人马上要成为自己的夫君,就再也笑不出来。
穿过风沙肆虐的地方,连笙眨眨眼,看着眼前这绿油油的一片,有些惊讶。
原来沙棘竟然是这样的地势,风沙将城中心包围,城中心却是一片绿洲。其实这也怪她想象太过,建城自然要建在最富庶的地方。历代城主又不傻,怎么可能让一座城越来越穷?
又走了一会儿,她终于看见了沙棘的城门。
黑色的两个大字“沙棘”高高挂在城门,笔锋凌厉,颇有些张牙舞爪的味道。
她刚准备进城将嫁衣换上,然后派人去城主府通知易千城,就看见一队士兵正出城,为首的男子二十余岁,长一张坚毅的脸,肤色偏黑,板着脸骑在马上,身上的盔甲置地精良。
显然这是沙棘的一个首领人物。
他是易千城手下的副将,叫做宋元,宋元见一个蒙面女子领着兵马似要进城,身后的士兵穿着颍东的铠甲,皱眉往连笙这边来。
“你们是何人?为何带着兵器来沙棘城!”
“我是颍东城的城主的女儿。”连笙见宋元表情惊讶,又补充道,“来和易将军完婚。”
宋元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讥讽。
“我原本奉命接姑娘来沙棘,既然姑娘自己来了,就跟我走吧。至于颍东的士兵,姑娘可以让他们回去了。”
“不行,我一个弱女子,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万一被你骗了,我身边又没保护我的人,岂不是很危险。你带路就行,我会自己找易将军谈话。”
宋元冷道:“既然如此,姑娘请。”
他还是没有报上姓名,脸上也没半分敬重的意味。连笙心中有数,看来不只是沙棘的城主厌恶连家的人,百姓和将领也都讨厌她。
她想在这里好好地活着的难度又增高了不少。
“我梳洗后再去城主府。”
宋元也没为难她,由她去了。连笙才来沙棘而已,他心想,他没资格对一城之主的女儿甩脸色,但将军绝不会让她好过。
好在沙棘城中心十分富庶,也不缺水。连笙找了家客栈,好好把自己清洗了一番。
她换上嫁衣,想了想,把红色的盖头当成面纱在脑后打了个结,这个样子确实有几分怪异,但是她铭记着成亲的任务,想着这盖头还是得等自己准夫君来揭开。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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