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似一望无际的旷野上,除了远处的几座小山之外,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其他的东西。
不过这个世界的绿化相当好,地面上基本都是绿油油的,还能看到偶尔掠过的各种昆虫。
昆西指挥着部队开始扎营做饭,前前后后一通忙活。
旁边的一个小树林里面,蜜雪莉雅和精灵们坐在树枝上休息。
如同自言自语般的喃喃着:“人类真是太麻烦了,不会飞,体力还不行。”
树下的恩杰莉倒是一脸风轻云淡的表情:“他们的优势本来也不在这方面。”
“也对,好在数量够多,不然祂也不至于单独保护他们。”蜜雪莉雅笑道。
“看起来你似乎怨念很大。”恩杰莉靠着树干笑道。
“恐怕没有哪个种族没有怨念的吧?”蜜雪莉雅看着天空,“人类跟其他种族不对付总是有原因,自然族还算好,对这个不是看的太重。”
“人类的好奇心太过强烈,而且其实容不下其他种族。”恩杰莉摇了摇头,“在他们的概念里面,似乎并没有和谐相处的概念,只是想着不奴役,就会被奴役……迪卡奥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被迫害妄想症。”蜜雪莉雅提醒一句,“总觉得其他种族会害他们。”
“对,虽然说魔族和兽族对他们来说可怕了点,但是他们似乎会把所有种族都这么想。”恩杰莉点点头。
“所以我才不喜欢人类,他们似乎总是会试探着冒犯其他种族。”蜜雪莉雅摘下一片树叶放进嘴里,“就像在恶魔城,每天一点点向着森林前进,让我不得不带着族群去森林深处。”
“其实我倒是比较喜欢他们的这种好奇心,有好奇,才有探索。有探索,才能做出新奇的东西,比如妮蒂娅。”
“她只是个例,不能代表人类。”蜜雪莉雅回答道,“不如说,我感觉她都不是人类,应该是另一个种族。”
“你这么想似乎也对。”恩杰莉点点头,“不过无所谓了,我相信迪卡奥应该能彻底改造这个世界的。”
“您应该是尊重自然的,为什么想要看到改变呢?”蜜雪莉雅对此感到不解,咀嚼着树叶的嘴巴也停了下来。
“因为太无聊了。”恩杰莉低下头,看着自己白嫩的脚下踩着的草地,“七千多年来,我见过太多帝国更替,可是不管怎么变,形式似乎总是一成不变的。山还是那山,水还是那水。这片天地似乎从来没有产生过一丝变化。”
“这样不也挺好的吗?”
“不,太无聊了。”恩杰莉摇了摇头,“我想要看到更多新奇的东西,最好是能够改变这片天地的东西。”
“看来您也有很强的好奇心。”
“也许吧。”恩杰莉点点头,“其实我羡慕你们这些会飞的种族,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站在足够高的地方,看一看这个世界的全貌。”
……
另外一边,看着扎营的六万军队,菲雅娜舔了舔嘴唇:“这么多人类啊,要是以前……”
“喂!”阿米莉亚扭过头,“他们可是自己人。”
“我知道,就说说而已。”菲雅娜笑了笑,顺手抓起面前的蛋糕吃了一口,“不得不说,单纯从味道上来说,吾王发明的这些东西可比人类好吃多了。”
“比同类都好吃!”格莱伊在旁边说道。
“应该说是比所有生的东西都好吃吧?”艾丽莎笑了笑。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