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狮群来了!
这还是石越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规模的兽群冲锋,不免有些担忧地看了看一旁的洛千雪。
洛千雪依旧还是那副云淡风清的模样,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恐慌。
“嗖嗖!”
又是一阵幽魂箭雨扫过,狂奔中的狮群再度受挫,部分雄狮跌倒在地,让整个狮群的冲锋速度收到了一定阻碍。
黄金狮王也发现了这一点,开始一边冲锋,一边用他们的语言告诉族人们注意躲避箭只。
眼看剩余的雄狮就要冲到持枪鬼卒的面前,原本站于后排的刀盾鬼卒突然向前一阵疾冲。
他们跨过持枪鬼卒一个身位,快速地把刀插在地上,跪立半蹲,双手高举盾牌,顶在持枪鬼卒的身前,组成了一道看似薄弱的盾墙。
狮群则完全无视了这道盾墙,没有半点收力的意思。
毕竟这道盾墙看起来是相当的无力,好似轻轻一碰就会碎掉一样。
前排的雄狮反而加快了速度,全都一股脑地撞在了盾墙上。
石越和洛千雪与幽魂弩手站在一起,看的那是相当真切。
在这次碰撞中,刀盾鬼卒虽然受到了相当强烈的冲击,却只是身子稍微晃了晃,一步都没有向后退去。
而撞在盾墙上的雄狮,则不断传来骨头的碎裂声。
“吼哦!”
雄狮们惨烈地吼叫着,四爪不停地挥舞着,却拿全副武装的刀盾鬼卒们毫无办法。
趁着这个机会,稍后一位的持枪鬼卒们通过盾与盾之间的缝隙,把长枪重重地刺了出去。
又是一阵钢铁与骨肉的碰撞声,前排的雄狮们通通倒在了血泊中。
“嗖嗖!”
与此同时,第三轮箭雨恰到好处地再度发射,把后排的雄狮们也穿了个透心凉。
见身边的雄狮们都折损得七七八八,黄金狮王愤怒到了极点,一个扑袭跃到盾前,接连数次势大力沉的爪击,短暂地撕开了刀盾鬼卒们的防线。
狮王不疑有它,纵身跳进盾墙,紧接着又是一记凶狠的甩尾,抽向中排的持枪鬼卒。
持枪鬼卒的力量也比不过三阶的黄金狮王,被甩得不住后退。
狮王低沉地嘶吼了一声,挥舞着巨爪,准备乘胜追击,彻底撕碎这群鬼兵。
但这次鬼卒们则没有像之前那样一触即溃,而是死死地黏在了狮王的周围。
狮王此时才发现,不管它怎么进攻,都冲不出由二十名鬼卒编制而成的包围圈。
无论朝那个方向发动冲击,总会被数个盾牌合力格挡,再被连续地刀砍矛戳,被迫退回原位。
“精彩,先示敌以弱,然后诱敌深入,再将其围困反杀,不仅大大提高了击杀的效率,还避免了狮王逃跑。”
石越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此时,外围的幽魂弩手们也已经准备就绪了,它们也围成了一个死亡圆圈,圆心正是黄金狮王。
随着两轮幽魂箭雨飘过,身中数十箭的狮王再也无力坚持了,被一拥而上的鬼卒们合力击杀。
【击杀三阶精英黄金狮王,经验值+80,魂石+30,魂晶+1】
可能是过程太过轻松,石越突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刚刚还在草原上叱咤风云、威风凛凛的黄金狮群,结果打起来就这?
难不成,是二阶的野兽太弱,没有参考价值?
石越本来这么认为。
直到,他看了一眼世界聊天频道上苦逼领主们的狼哭鬼嚎。
人生沉浮,似乎懒散永伴身旁,那是不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让你成长的人或是事?一个生活在怪异世界的少年,一个现代科技与野性融合的社会。彼方生活的常人,似乎与此间现实的人们没什么过多的区别,但危机已经笼罩住了这个看似和平的世界。成长成独当一面似乎只能是必然的选择,而那成长路上的也许还都是未知。...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她,竟然重生在了十年前。无论三教九流,还是各路牛鬼蛇神她都能巧舌如簧,应对自如。在朋友眼里她肆意娟狂在敌人眼里她邪佞狡猾在至亲眼里她乖巧懂事在他眼里相识,他清贵漠然,她退避三舍相知,他温柔狡诈,她视若挚友相爱,他化身暖叔,她白首不离。当她的光华绽放在众人眼前,众男人趋之若鹜之时,他把她揽在怀里,骄傲一笑她是爷的...
穿越了,家中一亩三分地,宋缨以为自己可以当个朴实的农家女。可今儿地里多了一支人参精,明儿又来了个青蛙怪,养只小鸡它会飞,养个驴子它会笑啪!能不能删档重来!?没得选?那就只能种田养妖怪。众妖怪老大,那个男人金光闪闪功德无量,一看就是大佬下凡,抱住大腿死后好成仙!宋缨眼前一亮特效唐僧肉?!必须拖住不放手!大人!肉肉可否让我咬一口?!不多,就一口!女主目标活着的时候金银满屋...
抓野兔,撵野鸡,捕鱼,采药,采蘑菇。没有房子,牵几条牛去换。没有车,挖几棵树去换。不用打卡,没有堵车,轻松自在,逍遥散漫,富贵闲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那是我的家园。背上行囊,我要回农村。...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