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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寿一直在寻找食物。
他的腿脚很灵便,摆脱了追赶的警察和村民以后,想也不想就钻进了路边的垃圾房。那里散发着恶臭,除了清洁工和拾荒者,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根本不会想要进去。王福寿在那里一直呆到深夜,外面再也听不见丝毫动静,这才爬了出来。
一路晃荡过来,王福寿也遇到了不少在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他没有走危险的马路中间,而是沿着人行道一直前行。肥胖赤裸的身体在路灯下面很是引人注目。不少车辆纷纷慢下来,车里的人摇下车窗玻璃,用惊讶和厌恶的目光打量着他。每当这种时候,王福寿就张大嘴,扯着嗓子开始唱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借过钱,对我把头点,我对叔叔说了声:叔叔不要脸!”
这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行为。
只有大脑不清楚的疯子,才会深更半夜在马路上晃荡,光着屁股,露着小鸡及,然后大声叫骂着荒诞不经的歌谣。
王福寿就是要让这些人觉得自己就是个疯子。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变得安全。
这也是一种最为管用的捕猎方法。只要有一辆车停在身边,王福寿立刻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啃断那些想要看自己笑话家伙的脖子。
他的运气很糟糕,马路上没有行人,即便有几辆车子停下来,也没有熄火。车里的人听着自己唱歌,用鄙夷和恍然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他们狠狠冲自己吐着唾沫,重新加快车速,把肮脏的浓痰和飞扬的尘土留给自己。
刘天明换上了一套深黑色的运动衫,在马路上健步如飞。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衣服。地摊货,很便宜,最适合在这种时候使用。
刘天明没有从小区大门里出去,而是打开窗户直接跳下。这里距离地面不高,以他的速度和灵活,直接坠地也不会受伤。而且,这里距离王福寿之前呆过的位置最近,可以很快追上去。
王福寿感觉到身后有人在追赶自己。
他没有回头,毫不犹豫,立刻朝着正前方发足狂奔。
刘天明有些意外。
他没想到,王福寿的反应会如此灵活。四下里看看周围没有人,连忙加快了脚上的速度。
王福寿没有跑远。
他钻进附近的一条巷子。就在刘天明刚刚追进来的一刹那,王福寿已经转过身子,张开全是尖牙利齿的大嘴,带着散发出令人欲呕恶臭的涎液,朝着刘天明猛扑过来。
王福寿感觉到了,刘天明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食物。
他很意外,居然会在人口密集的闹市,找到如此美味的猎物?
虽然目前为止还没有吃过,可王福寿就是这样认为。因为身体里涌动着一股说不出的亢奋,是如此的激烈,如此的混乱。即便是自己藏在水坑里饥饿多日,面对溺水身亡孩童尸体的时候,对于食物的满足和需求感,也从未超过现在的状态。
就像饥饿多日的人,突然看到一大碗油汪汪热腾腾的红烧肉。
刘天明猝不及防,两个人迎面冲撞,被王福寿一口咬住左肩,连皮带肉狠狠撕下一大块。
“嗤啦————”
衣服被撕裂的声音很大,王福寿想也不想,仰起脖子,张口就把那块肉吞了下去。刘天明伤口部位喷涌出大片鲜血,溅在王福寿脸上,他用表面布满肉刺颗粒的粗糙舌头舔了舔,浑浊的眼睛里顿时放出光来。
味道真的很不错。
这块肉,还有这种血的味道,不知道超过自己此前吃过那些食物多少倍。其中的区别,就像是淡寡少盐的青菜豆腐,与大厨那双妙手做出来的山珍海味。
剧烈的疼痛传遍了身体每一个角落。刘天明紧紧捂住受伤的肩膀,后退了几步,惊恐地看着正在大嚼自己血肉的王福寿。
养鸡场主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正常人。
他的眼睛、嘴唇全是一片死人般的灰白,毫无血色。尤其是眼睛,正在朝着头部深处凹陷,完全失去了视觉能力。身体表面的皮肤布满一个个脓泡,乍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巨大无比的人形癞蛤蟆。
“你……你是我的。不要……动,让我……我……吃了……你。”
变异的口腔里容不下多余的东西。全是牙齿和舌头的改变,让王福寿觉得说话很困难,再也不像从前那么流利。他的声音含含糊糊,令人听不清楚,刘天明却通过细胞之间的紧密联系,迅速弄懂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有那么几秒钟,刘天明感觉自己思维变得迟缓而呆滞,因为眼前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很混乱,而且微微有些模糊。
这似乎是一种精神类别的攻击。只是攻击幅度很弱。也许,这就是王福寿变异之后进化出的异能,只是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其中蕴含的威能。
他的力量很强,但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我的速度占优,麻烦在于那种若有若无的精神攻击。
刘天明迅速对比着敌我优势。这个时候,王福寿再次叫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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