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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彩灯会三(第1页)

“常乐王爷?”

李一诺吃惊的程度不低于苏孟,他瞧着面前这个个子比他矮了半头的少年,有些难以置信地搓搓自己的脸,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常乐王的本名,“刘熙淮?”

“李一诺?”

刘熙淮蹙眉看着他,显然,这位常乐王爷也无法将刚才那个捞花灯赠美人的浪荡公子哥和戍边保疆终年混在男人堆中的李少将联系到一块去。

“真的是你呀!”李一诺异常兴奋,“几年不见,你都长这么高了!我记得上一次在战场上见到你的时候,你才到我腋下来着,我大哥总喜欢摸你的头,叫你小豆丁。”

李一诺随手比划了一下,那模样好似刘熙淮多年不见的邻家哥哥一般。

许是不喜他人提及那段过往,更不想听到“小豆丁”这个外号,刘熙淮脸色一沉,一双眼睛似秃鹫盯着濒死的猎物一般锁定在李一诺的脸上“本王记得李少将本次来上都是为了向宋员外家的宋小姐提亲,怎么,李少将白天向宋小姐提了亲,到了晚上就来这无人之地勾搭苏家小姐。莫非李少将是想像那陈尚书之子陈光一样,情场得意左右逢源莺燕不断?只不过,李少将怕是不知道,那位陈尚书之子现在可在大牢里面蹲着,把他送进去的,正是李少将刚刚想要送花灯的苏太傅之女,苏孟。”

“苏孟?苏姑娘竟然就是苏孟!”

显然,李一诺只关注刘熙淮最后一句话去了,

“我这几日在旅店听好多个百姓谈论你的事儿,还在想是哪位姑娘这般有趣!竟然就是你呀!”

苏孟有些尴尬,并不知道那些百姓口中的她到底是什么形象,不过想来自己在上都做的事没有一件符合这个时代的三纲五常,那多半不是什么好话了,李一诺口中的“有趣”,怕也是个贬义词了。既是如此,苏孟也不好做出什么回应,就用手将垂到眼前的一缕碎发夹在耳后,胡乱点了下头。

看苏孟这窘迫的模样,李一诺以为她介意刚刚刘熙淮的那番话,赶紧解释道“苏小姐,刚刚常乐王说的话有失偏颇,本将一家此次来上都确实是有意向宋员外家的宋小姐提亲,但是那都是我爹的意思,不是本将的意思,昨日本将已经和家里说清楚了,所以这门亲事就没成,本将现在是自由身。至于‘勾搭’一说。”李一诺眼神瞟向刘熙淮,摇头晃脑来了一句,“本将不是勾搭,本将不过就是想借着比赛的机会多认识、了解一下苏姑娘而已。再说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像苏姑娘这样美丽的女子,正常男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本将也不例外……”

“噢,苏姑娘这样美丽的女子?”刘熙淮摸了摸下巴,嘴角勾起,“美丽嘛勉勉强强,正常男人会不会多看两眼本王也不确定。不过本王还是奉劝一句,苏姑娘可和那些普通姑娘不一样,所以,普通男人就少去招惹她。既为朝臣,还是应该洁身自好,仔细一些自己的名声。”

“常乐王爷字字珠玑,孟娘十分赞同。想必所有朝臣都应该向王爷您学习,不要在江河波面与女子比斗,应该乘船私携美人赏花灯,这样即便是传出去,也会是一段才子佳人的风流佳话。”

刚上船时苏孟就闻到一丝女子用的脂粉香味,虽说味道很轻,但是撞上苏孟这个可是有“狗鼻子”之称的人那可就无处遁形。刘熙淮话里话外都在讥讽自己,那苏孟也要反击回去,看他还怎么装清高。

刘熙淮脸不红心不乱,大大方方地将船舱一边的门帘掀开,即刻,一张美丽妖娆的脸出现在苏孟和李一诺眼前。

“沈小姐?”

看到女子的脸,苏孟愣住了。

同刘熙淮同在一艘船共游花灯河的女子,竟然是沈玥!

和在中秋佳宴上摘下面纱粉墨登场时一样,沈玥的妆容极尽精致和妖冶,有一股超越年龄的女人味,却暗中带了几分少女的害羞,正是男子们痴迷的气质。苏孟注意到,沈玥的头发似乎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湿透了,紧贴着头皮,完全看不出任何造型,身上套着一件大了很多的长衫,松松垮垮地遮着身子,竟别有风情,不知她是故意穿出这番风味,还是借了一件男子的衣服穿上。

孤男寡女,四下无人,泛舟江上,花灯遍布,苏孟将两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脑海中冒出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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