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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瞳的问题一出来,秦嘉就知道这是个送命题,稍微答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绝对不是你想的那种手段。”他紧紧握住她的手,“你先跟我去安顿下来,我慢慢告诉你。”
乐瞳皱着眉,有点不高兴,但还是没反对。
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老在外面站着确实不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是首要选择。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老觉得还有人在看自己,就和之前那个藏族姑娘盯着自己时的感觉一样,浑身发冷,毛毛的,像被蛇盯上的猎物。
他们住的地方不是什么民宿,也不是什么宾馆,就是普通藏民的家,是很简易的房子,屋子里连窗帘都没有,贴着四面墙壁摆了几张简陋的木床,最中央是火炉,这个季节火炉空置,周边打扫得还算干净。
床上的被褥秦嘉已经都收拾过,换成了他们自己的,不过他只收拾了一张床。
乐瞳看到那张床,瞬间望向秦嘉,秦嘉嗓子一痒,情不自禁地咳了两声,把目光慢慢转开了,说不清是不是心虚。
“在这里可以说了吗?”她坐到床边,脱掉外套散开长发,“是很长的故事?是的话就长话短说。”
秦嘉确实没打算隐瞒什么,除了当初分手的时候,他就没隐瞒过她任何事。
“她不是第一个给祝巫族送补给的人。”
他站在门边,确定外面没人靠近才徐徐说道:“他们家世世代代给祝巫族服务,与其说是替他们的工作,不如说是他们的奴隶。”
霸道的民族,行事风格都非常强势,如同对秦嘉一样,他们对待给自己干活的人都是以掌控、恐吓为主。
这么多年了,那家人从老到少,每一个都是他们的奴隶。
“就说今天见到的那个藏族姑娘,她叫拉珍,是他们家这一代唯一的孩子,至今还没有结婚生育。”秦嘉把保温杯拿出来,打开后递给乐瞳,让她喝水润唇。
乐瞳接过来抿了一口,仰头看着他说:“这里的人不是结婚都很早吗?她多大了?看起来在这里是早该结婚的年纪了。”
“确实是这样。”秦嘉说,“如果按照本地人的习惯,她这个年纪孩子都已经生了,但她没有结婚,也不想生育,因为生下来就是给祝巫族继续当奴隶。”
“年轻人总是和老一辈的人思想不同。当年的人觉得给祝巫族做奴隶没什么,反正给谁做奴隶都是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了。改革开放以来,孩子们都有了学习的愿望。拉珍小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可她是这一辈唯一的孩子,注定不能去更大的城市读书,哪怕考上了好的大学,也只能放弃。”
乐瞳忽然就明白拉珍为什么愿意和秦嘉合作了。
女孩子一定得读书,读的越多越好,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理念。
拉珍喜欢读书,也一直在读书,从秦嘉的话里可以判断出,她肯定是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的,可是她没能去读。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自己,考上想去的大学之后被剥夺读书的权利,留在老家给人当个送补给的奴隶,还要被强迫婚育,以后世世代代的孩子都要像自己这样,那她也不会选择结婚生子,也会奋起反抗。
实在是太痛苦了。
“她起初并不信任我,被找到也只是觉得我有点小本事,根本没办法和那边抗衡,和我合作只会加速死亡,我不是她真正可以选择的转机。”
“所以你证明了自己可以。”乐瞳替他补充完了后面的话。
秦嘉笑了一下,将外套脱掉,只穿着里面的连帽卫衣。
黑色是极衬他的,他白得像最清透生韵的珍珠,配上那带着书卷气的清冷秀雅的气质,在茫茫戈壁的小小乡村中,实在是出挑得很。
“那你怎么证明的?”
乐瞳想,肯定是这个证明的方式让拉珍愿意相信他的同时,也对他有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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