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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不讨喜(第2页)

“新书,你要不要看看?我感觉比上学期学的要难多了。”从上学开始,胡来喜就喜欢把书给李来雨看,这样她会有一种,李来雨其实也在陪她上学的感觉。

李来雨将语文书拿起来翻了两页又放了回去,随即又将算术拿起来。

她对现在的半个字学问兴趣不大,算术倒是很感兴趣,虽然现在她从胡来喜这里接触到的都比较浅显,但不得不说,真的比她那会儿学到的要简单易懂的多。

她朝胡来喜那看了一眼,喊了她一声:“写错了。”

胡来喜愣了一下,手里的铅笔在草纸缝的本子上顿了个点。

“哪错了?你咋知道错了?”

李来雨把语文书拿过来给她指了一下:“拼音错了。”

胡来喜眼睛眨巴了好几下不敢置信的看着她:“你刚刚就瞟了一眼你就记住了?”

“碰巧了。”

说完,又继续自己忙自己的。

胡来喜本来就觉得她厉害,这下越发的崇拜她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跟郑秀兰嘀嘀咕咕:“婆,我跟你说,来雨真的好厉害,她补的补丁比我娘补的都好看。”

一个院子里,李来雨什么样的郑秀兰还是知道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来雨那孩子除了性格不大好,其他各个方面都没得说,别说同岁的,就是再比她大个三五岁的,也不一定能有她厉害。

郑秀兰模模糊糊的记得,那孩子小时候还是很乖的,话是少,但是见了人还是会打招呼。从什么时候开始木楞了呢,大概就是李国平死后?她也记不清楚了。

胡来喜说完她就笑了:“补丁就是补丁,能有多好看。不过,你是可以跟她学学的,姑娘家还是要勤快能干才行。”

胡来喜跟个大虫子似的在被子里面滚来滚去:“嗯,我肯定跟她学。她可厉害了,都没读书但是我读的东西她看过就能认得,还知道我哪些写的对哪些写的错。”

郑秀兰倒是没在意,反正自家这个孙女从小就喜欢黏着李家那丫头,怎么管都管不住。

李来雨是聪明,但是读书这个事情,没去上一天学哪个就那么厉害就能会了。要真有,那可能不是凡人了。

李来雨是不想读书的,身边这些先前读过书有文化的人就没一个能好过的。

而且他们家的成分在那里,就算她能去念几天书也是不能往上考的。

那就随便看看,不浪费那个时间了。

早上凉快,王程英一起来她也跟着起来,提着篮子去自留地里面扯了点萝卜叶子回来剁的碎碎的喂鸡,然后锁门背着背篓上了山。

这个季节山上能吃的东西多,板栗,八月瓜,各种野果子。

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这个季节山里热闹啊,各种雀鸟动物都出来觅食。

以她现在的力量,大一些的东西打不了,但是雀鸟这种小东西还是能行的,力量不够但是准头没丢。

走的远一点,找个僻静的地方生一堆火,烤只鸟垫肚子是她近年来经常干的事情。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法往家里拿,她解释不了出处。

生了堆火,把两只掏了内脏抹了盐的斑鸠包着埋在下面,然后麻溜的爬上了不远处的板栗树,拿着竹竿一阵狂敲,就听见板栗刺包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的声音。

等背篓装的差不多了,埋的鸟也差不多了,胡乱的啃啃,过了把吃肉的瘾,然后将火堆搪开,骨头什么的都埋了起来,抹了嘴巴,扯了几根茅草根塞嘴里嚼着下了山。

晌午,王程英回来吃饭问她:“咱家粮还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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