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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华匆匆撇过,然后很容易就在储物柜找到医药箱。
提着药箱准备离开前,目光猝不及防就被墙上一副水墨画所吸引住。
不是什么名家字画,更像是出自于男人闲情逸致的手笔,闲来无聊时画的。
画上的少女,穿的一身古韵古绕的长裙,长发泼墨,齐刘海,一双漂亮的狐狸眼灵动澄澈,仿佛似有魔力,趋势人靠近。
模样,和她现在很像。
唔,或者更直接来说,像是照着她的模样,一笔一画勾勒出来的。
无论是模样还是神态,和她是真真的如出一辙了。
不过是匆匆一瞥,却如刻在脑海深处,让她联想起之前那个梦境里,她似乎也是这般,穿的仙气袅袅的裙子,如玄幻剧里的仙子,仙姿秀逸。
不过是三四秒的恍惚,她人就离开了。
……
她从楼梯上下来,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便抬首向她看来。
他很安静,看她的目光也丝毫不会让人有负担,介于礼貌和绅士之间。
……
林淑华走过去,花了十多分钟,将楚辞额头上的伤包扎好。
伤口挺深的,长约五厘米,她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去医院缝针。
她将带血的棉球丢进垃圾桶里,看着他:“为什么没有去医院处理?”
楚辞看着面前的小姑娘,咫尺距离,那样鲜活。
很想伸手,触摸上她的眉眼,很想将她拥入怀里,轻轻吻上她的眉眼。
他压下眼底翻腾覆雨的墨色,淡淡的;“去了。”只是,先前突然体力不支,又摔伤了而已。
林淑华点了下头,问:“怎么会忽然昏迷?”
楚辞言简意赅,“献血的原因!”他是黄金血,捐献400毫升也不是什么大事,有事的是在捐血之前为小姑娘挡去了那泼向他的黑狗血。
黑狗血,是魅族的克星。
他背上的皮肤,应该已经严重溃烂了,只能等完全溃烂后,再长出新皮肤,在那之前,他只能请清玉观上的姑姑给他配制特效药了。
这些,自然是不能同她细说。
或许是因为想见和想爱的人近在眼前,连他自己都觉得周身轻盈了许多。
他跟着道:“留下来用早餐吧。我去准备!”
林淑华没有问他因为什么去献血,只是对于楚辞的提议她想说不。
当然,当她说不时,楚欢欢就噌到她的腿上,嘟着嘴儿,“姨姨,可不可以留下来陪欢欢一起用早餐?”
小姑娘眼睛湿漉漉的,仿佛她要拒绝,我就哭给你看似的。
林淑华或许心软了,也或许是因为别的。
那些别的,她说不上的因素,包括昨晚宴会上楚辞奋不顾身的对她的保护。
她点了下头,“好!”
她说好,男人周遭原本冷硬的气质就变的柔软无比了。
仿佛卸掉最坚硬的铠甲,只对她一人露出全部的柔软。
他虽然面上还看不大出多欢喜,但口吻已经有明显的愉悦,“汤包,蒸饺,豆浆,油条,或者是西式餐点,我都可以做。”
林淑华看着他黑意淙淙的眼睛,忽然笑了一下:“你是不是把我假想成了你的未婚妻,唐慕烟,唐小姐了?”
闻言,男人原本隐约有笑意的眉眼狠狠的沉了下去,他好一会儿,才说:“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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