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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可没有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强烈,这是在钢筋混泥土丛林中,很难体会得到的。
老老小小,在知青点前的空地上像是过节一样闹腾到了半夜,才各自散去。
和张守忠等人凑在一起也小喝了几口张守义自酿的包谷酒,这酒劲不小,不擅长喝酒的王明远脑袋有些晕乎乎,送走一众人后,简单地洗漱,躺到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一直忍不住在想,自己该提一个什么样的要求。
翻来覆去地想了半宿,王明远始终没有想到合适的。
但他知道,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机会。
旅部那样的层次,是一般人很难接触到的。
第二天早上,韩小玲去上工去了,王明远则打算弄些树枝竹条,将自留地的篱笆加固,弄得更密实些,还想着砍棵大点的竹子,破成两半,敲去中间竹节,去到溪流上段,卷了一股水流,引到自己的菜地挖出来的小水塘中,方便以后浇水。
昨天浇水的时候他就在挑了十数担水后,磨破了肩膀,绝对不是什么轻松活计,跟要了他小命没太大区别。
这让王明远不得不开动自己脑筋,做点省力的事。
接连的晴天,菜地可是需要每天早上或是傍晚进行浇水的,不然,生发出的娇弱嫩芽,搞不好一个日头,就会被晒死。
花了一早上的时间,王明远在将菜园子加固后,又成功将水引到了地里,人总算是能闲下来了。
中午吃过午饭,没事做的王明远,又提起了木桶,开始了蚂蝗的抓捕大业。
900一斤的干品,对他来说是个不小收入,捕捉蚂蝗,毫不夸张地说,等同于捡钱。
只是,张家坳几家人,在王明远开始收购蚂蝗后,都挺卖力,附近的水域,都被他们抓了个遍,想要有大的收获,必须得去更远的地方。
对于张家坳,王明远小时候来过不少次,离得稍远些的那些长满水草,可能有着更多蚂蝗的甸子,他也知道几个。
每天上工的时间安排的比较紧凑,除了孩子,大人们是没有足够时间跑远处的,所以,王明远就将目标定在了那些水草甸子,准备去那些地方砰砰运气。
花了半个小时来到山里的一片水草甸子,王明远略微查看了一下,发现自己还真来对了地方,里面确实有不少蚂蝗附着在水草和浅水下的淤泥表层。
他心中一喜,立刻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走进水草甸子里,开始进行抓捕。
现在,王明远对于蚂蝗的抓捕已经比较有经验了,能很轻易地一捞一个准。
刚开始学抓蚂蝗的时候,还会经常被蚂蝗钻了空子在腿肚上吸血,现在他学精了,随时进行查看,两只入水的脚反倒成了不错的诱捕器。
在抓了大约两斤左右的样子,王明远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的叫唤声,他循着声音看去,发现朝着水草甸子走来的是张光华和另外两个小家伙。
“大哥,你怎么也在这里?我还跟他们俩说这里将作为我们的抓捕蚂蝗的秘密基地,没想到被你抢先了……唉!”
王明远管张守忠叫三叔,他的儿子张光华自然而然地叫了王明远一声大哥。小家伙发现自己看中的风水宝地被王明远抢了先,唉声叹气地,一脸失望。
王明远笑笑:“这里那么大一片地方,有的是蚂蝗给你抓,你急什么?”
张光华嘿嘿一笑,从衣服袋子里抓了一把东西出来,随手扔一个在嘴巴里嚼着,咔嚓作响,吃得津津有味。
他正准备去旁边的水塘,却被王明远拦住:“你吃什么呢?”
“我吃的可是好东西……你要不要尝尝?”
张光华说着,走到王明远旁边,摊开手。
王明远看了看,发现他手心里捧着的,是一把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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