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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絮叨道:“唉,这世道便是活着有一天没一天的,还是多吃些好的吧,指不定哪天就吃不到喽。”
“你们啊,也别怪老婆子我嘴直,我这店开了几十年啦,招过不少短工长工,可大小伙子们总是没干几天,就投了军不见踪影,我能在这安安稳稳地开店,都是仰仗着陛下的恩德。可近来又是仙人又是怪物,陛下也不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啊。”
羊肉淌出的油脂在炙子上滋滋作响,老妇放下菜,退出了隔间:“你们莫怪老婆子话多,人老啦……没人陪着说话,我那老头子,早就为了这店死在仙人那啦……”
有些修士会花银两招凡人试验丹药或灵器,只几两银子,便能买下一个人的命。而被招去的凡人,几乎无人能活着回来。
这点逄风是知晓的,只是他没想到在幻境中也是如此。
不如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么?
逄风只夹那凉菜,南离见状,刚欲为他夹肉,却发觉他已不能名正言顺为他夹菜,这对他们来说太亲昵了,且不合礼数。
他的心刺痛起来。
眼看逄风一筷子一个花生米,夹得极其精准,没一次落空,南离突然问道:“林逢……你为何不吃肉食?”
话语带了些难以察觉的委屈。
逄风一愣,花生米掉在了地上,他淡淡道:“并非不食,只是幼时娇生惯养,习惯使然。”
为证明此事,他夹了几筷子羊肉到碗里,慢慢地吃下去了。这次,他却没有反胃。
逄风怔住了。
似乎幻境里,只要南离在他身旁,他虽然习惯性抗拒肉食,却再没为肉食反胃过。
南离下意识道:“多吃些,你身子这么弱……”
他挥手唤来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却给逄风倒了杯杏仁乳。逄风有些哑然失笑,自己一手养大的那条狼,笨手笨脚学着照顾人的模样,让他有些意外。
他对喜爱之人,原是这般模样。
逄风一直以为,那双碧绿的眼对自己不会有仇恨之外的东西。
他做长夜太子时,不知多少次与旁人觥筹交错,虚以委蛇。实际上逄风并不喜酒,他厌恶一切能扰乱自己思绪的东西。但这不重要。
他是太子,便要喝酒。
唯有那对兄妹拜访他之时,以茶代酒。
思及故人,逄风又开始头痛欲裂。他如今与长夜国有关的记忆极其混乱唯有与狼相处的片段格外清晰。
他抿了口杏仁乳,甜意涌上,暂时冲淡了痛楚。
南离道:“我方才似乎见到了几个九阙弟子,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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