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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归不归吧,尽力不留遗憾就是了。别说我了,你这位帅哥温文雅致、高大威猛,将来肯定前途无量。”
“哟嗬,两个月不见,周大小姐这是转行看相了?快给我看看,什么时候能出人投地,把自己发展成富一代?”
“滚你的,不说正经话。”
大哥打电话要我们出门,在楼梯口汇合。我和周敏慧过去时,大哥和李木已经熄了烟,正站在楼梯口说话。李木比在医院时稍微长点肉,还是很瘦。从后边看,他肩胛骨那里的衣服明显的支起来。大哥和他并肩站着,个头比李木还要高一些,背影高大挺拔,像一株屹立在旷野里的松柏。李木已足够出色,在我眼里,大哥更胜一筹。“你会永远待她好吗?”
“当然,她是我放在心尖上的宝贝。”
“大哥,你比魏清风靠谱,把她交给你,我--也就放心了。”
“她不是物品,需要你把她交给我。你放心与否与我无关,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但那只是因为是她,所以我心甘情愿。”
李木握紧拳头,长久的沉默。我转着看向敏慧,她低垂着头,唇角的笑容很勉强,也很悲凉,却仍坚强的挺直着背脊。她故作坚强的样子,看得我心里发酸。多好的女孩,多好的李木,爱情这东西偏要两相辜负,天意弄人啊。“敏慧,别难过,以后会好的。”
周敏慧嗤地笑了,她抬起头和我对视,眼睛里是满满的自嘲,“小月,你看我多么可怜。受了情伤,还要情敌来安抚。哪像你,总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多幸福。”
她扯起我的丝巾擦眼睛,气得我一把夺回来,“你再弄上鼻涕,怪恶心的。”
我们说闹的声音不小,惊动了两个出色的男人,他们一起走过来。大哥牵住我的手,周敏慧则挽住李木的手臂。李木的身体有片刻的僵硬,似乎想要把手臂抽出来,也不知想到什么,又忍住了,乖乖的让她挂在身上。周敏慧惊喜的朝着我眨眼睛,仿佛占到多大的便宜一样,一路上乐不可支。不住的和李木说这个说那个的,李木唇角含着淡淡的笑意,不时的嗯一声。在我听来,这声嗯足够清淡,足够敷衍,敏慧却满足得像吃到糖果的小孩子,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次日早上醒来喉咙疼得冒烟儿,头也昏昏沉沉的,我想我是感冒了。这场病来得毫无预兆。大哥和我视频,被我憔悴不堪的模样吓得花容失色,也不知使了什么高招儿,再一次公然进入女生公寓,来到我的房间。“魏老师,进来吧,小月哼哼一夜我以为吃多了撑的呢,早上起来才发现发烧了。”
迷迷糊糊的我气得想咬人,她说的这叫人话吗,她们家里人吃多了一夜一夜的哼哼吗?她就是伺机报复,绝对有意的。要不是病得浑身无力,怎么也得把她摁床上狂捶一顿。周敏慧打开房间的门,大哥淡淡的嗯了一声以示他知道了,拎着两大袋东西直奔我而来。他把东西放在书桌上,伸手来贴我的额头,急得声音都哑了,“好烫,宝贝乖快起来,我带你去医院。”
我打小身体素质就不错,一年也不会感冒一次。住的几次医院,不是天灾就是人祸,和我自身体质没有任何关系。这次生病,纯属莫名,就是鼻子塞住,眼睛干涩,嗓子眼儿发堵这种感觉,太难受了。“不要去医院。”
我勉强睁开眼睛,弱弱的拒绝。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去医院了,那股消毒水的味道对我来说如同噩梦。为了少去医院,我都尽量不让自已生病。而且这几年我进医院的次数太多了,每次都是能吓死人的大事,那种恐慌的感觉至今不忘,以至于我现在是谈医院变色,坚决抵触。大哥拿过我的毛衣,哄我穿衣服起床。我骨碌到床里侧,扯起被子盖住自已,坚决不配合。“宝贝乖,生病了就要去医院。万一肺炎就遭了,还要住院治疗。听话,快起来。”
不管大哥怎么哄,我就是不肯配合,大哥急得眼睛冒火,气得周敏慧恨不能吃了我。我就赌大哥心疼我,不以强迫我。好在最后我赢了,大哥只好把我像粽子一样包起来放在床头,把买来的药逐一看好说明,抠出来放在我手心,端着温开水,看着我把一小把药片儿皱着眉头咽下去。我这股矫情劲儿气得周敏慧咬牙切齿,要不是有大哥,很可能会撕了我。我才不管她有多生气呢,咽下药片儿,顶着苍白的脸,在被子里伸出两根手指,得意的和她比了个小树权儿,向她宣告我的胜利,又一次气得她七窍生烟。等周敏慧下楼把大哥订的早餐取回来时,我正软软的靠在大哥身上,脑门粘着淡蓝色的退烧贴,像个蚕蛹似的,把她气乐了,“不就感个冒,至于孱弱成这样?有男朋友宠了不起啊,大清早的给谁硬塞狗粮呢。行了,我可没眼看,走了。”
她把早餐放在桌子上,背起小包就走了。其实我知道,她是难过了。刚刚她话说得嫌弃,可眼里满满的都是羡慕。被心爱的男孩当成宝贝一样心疼,应该是每个女孩子最开心的事。后来有一次周敏慧和李木吵架,我安慰她时,她还和我说起这件事。她说兰月你不知道,你男朋友看你那眼神儿,那份心疼,那个怜爱,我都要羡慕死了。要是李木对我有那样一半,我做梦都能乐醒。她说小月我没奢望他能像你男朋友那样把我捧在心尖儿上,他只要给我一点点回应就好,哪怕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端一杯热水,哪怕在我难过时给我递张纸巾,我都会感动死的。可什么都没有,他就像一块冻在冰里的铁,怎么都捂不暖。那时的我不胜唏嘘,感叹爱情这东西很神奇,可以将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就好像敏慧,天之骄女,有钱有颜也有才,只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已的人,而把自已弄得那么卑微。就好像我,只为了心里朦胧的自已都闹不清是什么的感情,整天的跟着魏清风,让自已变成只着人讨厌的舔狗,让他当众骂我没脸没皮。就好像花蕊,明明想要魏清风救赎,却忘不了年少时的初心,和张双泽纠纠缠缠。尽管她说都是因为魏清风对我念念不忘的原因,可谁能不明白,她不过是不甘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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