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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身上尚有余温。
宿春看了看,是一个梳着丫髻的矮胖小木偶,正是她方才看的。
宿春:&ldo;……&rdo;
第3章
话说管事的带着人去了别地,先来的阿白与宿春站在马车边上,后头的一辆牛车上摆了几筐蔬果。有车夫看着,宿春等不住,让阿白等着,自己却先去了方才逛过的地方看了看。
她要离开公主府,必须得先找到谋生之事,否则迟早有坐吃山空的一天。凭着记忆,宿春先去的是一家书肆。
宿春成绩太烂了,高中学的是书法,靠书法考上大学,写的字还不错。印刷术在唐朝中后期才广泛推广开,更不要说北宋的胶泥活字印刷,是以读书也没有宋朝那般的容易。魏晋南北朝选官制走的是九品中正制,这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高门大户重视教育,子弟做了官,家中有书,下一代比起寒门庶族来要好很多。
她来到书肆,店里没几个人,扫了店里一眼,一个小厮模样的少年见她这副穿着料想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鼻孔朝天,看也不看她一眼。
宿春挑了挑眉,背着一双手大步迈过门槛,啧啧,狗眼看人低,她也看不上他呢。
大致在店内走了一圈,书架上摆放的都是常见的类似五经史记之类,不过只这些书,把她卖了还不知道能不能买一套。物以稀为贵,平民老百姓要看书,大多都是来抄书借书的。
宿春小心取下一本论语,才翻开一页便有人在后面呵斥她:&ldo;仔细了手,莫要碰坏了这些书,也不知认得几个字便来这里。&rdo;
宿春见他那咄咄逼人的样子不悦,他不过也是个小厮罢了,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不知哪里来的优越感。不过有其主必有其仆,宿春哼了声继续翻她的书:&ldo;书肆之内喧哗作甚?我若不认字何苦来此?你若看不惯人好学嫉妒,大可出门,正所谓眼不见而心不烦,出门右拐,好走不送。&rdo;
&ldo;你……&rdo;这小厮大概是第一次碰钉子,走上前就要拉她理论。
&ldo;慢,碰坏了把你卖了你也赔不起。&rdo;宿春突然道,她手里这本是手抄出来的《论语》,写的是行书,线条流利明快,如风动岸草,又如流云奔壑一般。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书法的璀璨时期,著名的有王氏家族,无论是被赞为&ldo;女中仙笔&rdo;的郗璿,还是那个将白雪纷飞比作柳絮漫天的谢道韫,放在今天,随便一个字都能抵上千金,就连王献之的保姆都写得一手草书。
&ldo;哼,一本书,我家公子还是买的起的。&rdo;宿春知道他在偷换概念,色厉内荏。
她放下那本书道:&ldo;买得起又如何?&rdo;
方才她看的出神,周身气度不像一个小厮,对书是一种欣赏的态度,仿佛看的不是一页书,而是珍宝。
那小厮说不过他,气呼呼转头,绕过书架低声道:&ldo;公子你怎么在这里?&rdo;
听语气很是惊讶。
宿春取下另一本,却不巧,那空当处忽地就出现一双桃花眼,眼尾微翘,黑眸幽邃却又含着淡淡的笑意。那人长眉入鬓,端的是一副温润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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