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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你怎么不先看看后面的剧情再点评呢?书中的女侠明明是担心书生被自己连累才必不得已地抛弃他呢!
妄加断言,罪不可恕!
檀女侠气呼呼地撅起了小嘴巴,又在心里的记仇小本本上添上了一笔,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九十页:书生帮助女侠洗刷了冤屈,两人重修旧好,但这桩疑案却牵扯出了一桩更大的案件——有乱臣贼子想谋反——为了终止这场叛乱,两人一起去了京城,白天专注正事,晚上没羞没臊,女侠天天骑书生,大有将其榨干之势。
旁侧备注:女侠如有需求只管开口,书生绝不推脱,必定倾力满足。
陆云檀:“……”
羞羞羞!
哼!
流氓书生!
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一百五十三页:
女侠和书生携手击破大案,替圣上铲除了奸佞,圣上要封赏书生,赐他加官晋爵,书生却拒绝了,他已经不想再做官入仕,只想和他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然而就在一切看似圆满之时,厄运忽然降临,书生患上了一种绝症,命不久矣,全国无人可医,只能远赴外邦医治,还不确定是否能医好。
因为不想看着女侠为自己伤心难过,更不想以死亡的方式与她别离,他选择了隐瞒真相,借口陪伴父母乔迁外邦与女侠别离,往后余生也不确定何时再见,女侠伤心难过,肝肠寸断。
旁侧空白处备注:书生的错,是他辜负了女侠的一片深情,求女侠原谅,他愿意用往后余生去弥补,再不分离,至死方休。
陆云檀忽然想到了当年在机场和梁云笺分别的情景,一下子就红了眼眶,既心疼当时的自己,更心疼当时的他。
在那时,身患绝症的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与她告别的呢?他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和她永别的准备?
对了,还有那个毛毡娃娃,直到现在他还在用,即便是已经缺胳膊断腿了。
这个书生造型的毛毡娃娃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时,他向她承诺,哪怕是死了也会把这个娃娃带进棺材里,当时她还是以为他是在说大话哄她玩呢,后来才明白,他是认真的。
这就是她的书生,爱得隐忍,不露痕迹,却至死方休。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陆云檀继续往后翻,翻到最后一个标签处:
在故事的结尾,书生病愈,从外邦回归,一心奔赴女侠而去,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
为赶时间,他又走了夜路,又穿过了一片茂盛的树林,然后,又遇到了女侠——一切都很符合开篇时的那个备注: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女侠。
那晚夜黑风高,身穿红衣、脚踩黑靴的女侠从天而降,手中长刀银光闪闪寒气森森,刀刃直抵书生脖颈,看向书生的眼神近乎能吃人:“你还敢回来呢?”
书生红了眼眶,目不转睛地看着女侠,一字一顿地回答:“有妻子在此,不能不回。”
女侠也湿了眼,收刀,插销,转身即走:“谁是你的妻?好不要脸!”
书生追人,挡在女侠身前,不自量力地拦其去路:“你就是我的妻!”
女侠一脚就把文弱的书生给踹翻了,怒不可遏:“说走就走,说回就回,把我当成什么了?”
书生捂着肋巴骨,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根本顾不及去拍拂满身黄土,不怕死地攥住了女侠的手腕:“把你当成我的妻,一直是我的妻!”
女侠还是不解气,一把推翻了书生,转头走人,却又实在是气不过,走了两步之后又回来了,拎着书生的后衣领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然后故技重施,往他嘴里塞麻核,在他手上捆麻绳,又把他绑去了附近的破庙,蹂躏一整晚。
或许是因为男欢女爱总是令人心情愉悦,又或许是因为书生在某方面着实有些过人之处,女侠最终还是原谅了他,成为了他的妻。
结局,夫妻二人一同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执子之手白头到老,皆大欢喜。
旁侧空白处备注:女侠成为了书生的妻,檀女侠打算什么时候成为我的妻?
看到这条备注后,陆云檀傲娇地翘起了唇角,心想:哼,故事而已,本女侠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侠那么好说话呢,虽然你也有些过人之处吧,但本女侠也是很难伺候的!
……
合上书后,陆云檀看了眼时间,竟然已经快十二点了,但她一点也不饿,早上包子吃多了。
梁云笺中午不回家,只有她自己。
把自己的大作重新放回书架的c位上后,陆云檀离开了书房,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出了笔记本电脑,盘着腿坐在了客厅的地毯上,开始工作。
新文的人设大纲早就写完了,现在是存稿阶段,码字的心态和状态都比较悠闲,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下午四点。
饿不行了,于是又去厨房热了两个牛肉包子吃,吃完继续工作。
到了五点半,她扣上了电脑,洗脸梳头换衣服,拿着梁云笺的车钥匙出了门——科研所距离他住的地方比较近,所以他每天都是步行上下班,偶尔会做地铁,基本不开车。
车停在地下车库,陆云檀拉车门的时候,感知到有什么东西掉在了脚步,低头一看,是那个布满了针脚的、一看就觉得马上就要散了架的毛毡娃娃。
感觉还怪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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