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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起,逄风便没让那九衮冕的玛瑙旒珠响过一声。可如今,它们却碰撞不止,不住发出清脆的响。
……全乱了。
第114章无心
殿外的树叶日渐凋零,院内金灿灿的桂花开又谢,郁木境打滚的幼兽又换了一批,青鸿暗中派了许多人,去寻他的下落,可这都与逄风无关了。
没有人能救他,他也不指望他人来救。
他也开始习惯服饰的改变,但实际上,逄风依然不能理解南离此举的意义——无论换成什么,这些衣物也终归是要被撕烂的。
今日,逄风穿了束袖的玄色胡服,那胡服收了腰,衬得腰格外细。他的墨发也高高挽起,右手拇指亦套了白玉扳指。
这是长夜太子春猎时的衣装。
束袖的胡服更适合挽弓搭箭,他常着这套,与众人一同驱驰逐猎。只不过别人骑马,他骑白狼。
狼的速度更快,耐力却总是差一些的。但狼不愿意被落在后面,虽说心中不满,却也坚持将马匹甩在身后。
逄风背上负了箭袋,悠闲地骑在狼背上。他射箭极准,搭在弓弦上的指尖透着冷白,神色漫不经心,却能一箭射下天际盘旋的鹰隼。
有时逄风会从他的脊背下来,只让狼跟在身后。他侧过脸,与身旁的年轻将军交谈:“逐辰,孤观那进贡来的金狮子不错,不如活捉之后,便契了它。”
江小将军一脸惊愕:“你有那条蠢狗还不够折腾?还要契别的灵宠?”
逄风促狭一笑:“一只也是养,两只也是养,有何区别?”
而然后?
他揶揄的话语随着春日的细风飘到了南离耳畔,跟在他身旁的狼耳朵动了动,它简直怒火中烧。狼无声无息从逄风的身后溜走了,逄风见状,却也只是挑了挑眉。
它遵循淡淡的腥气而去,寻到那卧在林间浅寐的雄狮。那比它大了许多的狮子见到它,当即发出了一声震撼山林的雄辉吼叫。可狼如不要命地扑上去,死死咬住它,任那狮子的法术不断打在身上也不松口,南明焰在两条长尾挥舞,将狮子的皮毛烧灼出焦糊的味道。
狮子的牙齿豁开了它的侧肋,锐爪将雪白的皮毛抓得漫天飞舞。可狼却如疯魔一般,咬住它死死不放,南明焰不住从牙齿撕裂的伤口中进入狮子的身体,焚烧着它的五脏六腑。
过了许久,那狮子的爪子才无力地垂了下去。南离亦一身是伤。它摇摇欲坠地站了一会,便见逄风与江小将军交谈甚欢,他瞥了狼一眼,却只是淡淡道:“……最珍贵的毛皮全毁掉了,孤果然应当换一只灵宠。”
逄风睨着它:“将皮毛清洗干净再过来,孤的衣袍不可沾上血。”
那份屈辱,简直刻在他的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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